上海市華僑事務中心是隸屬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為在滬華僑華人及歸僑僑眷提供法律援助、僑務政策咨詢、華僑事務受理、身份確認或證明、就業創業扶持等。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上海市華僑事務中心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華僑回國來滬定居受理工作管理崗位4名,“引才專窗”服務工作管理崗位2名。
二、招聘職位說明與招聘對象條件
1、招聘職位說明
僑務政策咨詢、受理華僑回國來滬定居審批、僑務引智等各項服務工作。
2、招聘對象與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僑務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反應靈敏、處事穩健,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溝通協調能力;
(4)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
(5)凡在本市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工作兩年以上及從事街道(社區)僑務社工兩年以上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請將報名表、學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件郵寄到上海市延安西路129號1208室趙老師收,郵編:200040。請在“上海僑務”網站(http://qwb.sh.gov.cn)下載報名表,完整填寫,并粘貼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報名時間為5月2日至10日。
2、資格審查
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對象將會收到準考通知。
3、筆試
根據招聘職位要求組織筆試,筆試內容主要為相關崗位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前18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寄發面試通知。筆試成績和分數線,將在“上海僑務”網站公布。
4、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僑務政策、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采取結構化面試、實際應用等多種方式進行。按照筆試、面試成績1:3比例計算出總成績,總成績前6名者進入體檢。
5、身體檢查
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6、考察
考察工作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秘書(人事)處指導下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就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等。
7、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上海僑務”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
四、相關待遇和其它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本市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石老師、趙老師
郵箱:mrc@overseas.sh.cn
聯系電話:021-62490880轉81258或81242
監督電話:021-62490882
上海市華僑事務中心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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