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的統一部署,經公共科目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緝私警察職位)和考核,擬錄用以下考生為公務員(詳見附件),并自即日起公示。
公示為期7天(4月23日至29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海關總署人事教育司或者相關招考海關書面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請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請加蓋單位公章。
海關總署聯系方式為: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號,郵編100730,傳真010-65195550。各招考海關地址及聯系方式請見中國海關考錄網首頁。
海關總署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