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創建于1938年,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長沙,是一所學科門類比較齊全的高等學府,是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工程”大學。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指導下,我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校人事處,由校人事處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事宜,全程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學校紀委的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團結協作精神強。
2、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3、應聘的畢業生在校期間表現好、成績優秀。
4、接收的博士其博士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接收的碩士其碩士學習年限不少于2年,不超過4年。接收的本科生學習年限不超過學制年限。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師范大學校園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6月8日—2013年6月10日17時止。
2、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6月13日8:00—17:00。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網上報名后到現場確認的方式。
網上報名:應聘者登陸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報名系統報名,如實填寫《湖南師大非專任教師崗位招聘登記表》直接上傳,并自行打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現場確認:網上報名成功后的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到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進行現場確認。應聘者須提供《湖南師大非專任教師崗位招聘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生證或工作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第一學歷和其他學歷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本人簡歷材料(含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科研成果、獎勵等材料、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師范大學網站予以公布。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管理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應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1:3的比例,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專業技術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應聘附屬小學教師崗位:采取素質考核、現場備課和試講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素質考核占綜合成績的20%、現場備課占綜合成績的20%、試講占綜合成績的60%)。
素質考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素質考核,素質考核內容主要為普通話、粉筆字、簡筆畫、才藝等。
現場備課: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素質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1:10的比例確定現場備課人選。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素質考核、現場備課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選。試教設置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體檢程序。
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40%、6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考試主要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知識及有關幼兒教育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