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首次聘用完成后的崗位后續管理工作,現就有關 2013年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工作提出如下具體實施辦法:
1、有關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問題。
(1)、對于專業技術高、中、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在合同聘期內,原則上不作變動,合同聘期已滿的,按麗人勞社[2011]33號文件中有關規定執行,逐級晉升。
(2)、對于轉評試聘專技人員在未取得與崗位相匹配的專業技術資格之前,不得予以崗位晉級,已取得與崗位相匹配專業技術資格之前的聘用年限可視作為連續聘用年限。
2、事業單位崗位聘用采用競聘上崗方式。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及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的聘用條件,制定相應崗位競聘方案,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無異議報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管理權限報縣人力社保部門進行崗位變動認定。需上報的材料(含電子文檔)有:填寫《事業單位崗位聘(任)用變動認定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任)用變動情況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等級(職務)變動認定表》。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現聘任專技崗位文件或聘書(通過考試取得專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需提供計算機合格證書、外語合格證書)、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合格證書、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結果(高級資格需提供連續3年年度考核結果合格以上,中級資格需提供連續2年年度考核結果合格以上);工勤技能崗位:工人技術等級證書、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另外還需提交崗位擬聘用人員公示情況材料。
3、有關不同崗位之間轉崗問題。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
提出轉崗的,必須在相應崗位空缺前提下,且符合本單位相應崗位的聘(任)用條件。轉到專業技術崗位的職稱資格審核從嚴控制。因擔任領導職務轉到管理崗位的,以職務任命發文時間為準。
4、崗位聘用變動一年調整一次,在2010年8月至2012
年2月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以視作聘任時間。崗位聘用變動認定工作按單位首次聘用的時間辦理。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由主管部門統一上報。
5、崗位變動認定后,各單位應根據變動情況及時變更聘用合同,未簽訂合同的應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6、兌現崗位工資。憑已審批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任)用變動情況表》、崗位聘(任)用文件、聘用合同或變更合同,按程序兌現崗位工資。
相關表格及填表說明請到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中心—表格下載—職稱評審。
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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