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簡章》的有關規定,現將河池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廣西2013年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即:
1、報考設區市級以下招錄機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9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
2、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招錄機關(指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鄉,49個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職位和政法機關基層法醫、獄醫、理化、護理等緊缺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8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35分;
3、報考選調生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10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
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定的1∶3比例,確定張菲麟等1911名考生為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2),其中,進行專業筆試人員的筆試合格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合格成績(含照顧加分)+專業筆試成績。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
時間:2013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公務員(選調生)資格審查復審的地點為各招錄機關(具體地點見《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簡章》的職位計劃表“郵寄材料單位及地址”欄),即報考河池市市直機關公務員職位的到各市直機關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各縣(市、區)機關公務員職位的到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選調生職位的到中共河池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進行資格審查復審。
報考市直單位的考生將資格審查到招錄機關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縣(市、區)、鄉鎮單位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到河池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報考公務員職位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和學位證(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
(5)戶口薄或相關戶籍證明(大專學歷或非普通高校畢業生的人員、報考有戶籍要求職位的人員);
(6)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7)經服務單位審核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應屆高校畢業生考生無需提供);
(8)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2、報考選調生職位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經相關部門審核蓋章的《2013年廣西選調生報名表》;
(4)經畢業學校審核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服務基層項目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5)經服務單位審核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應屆高校畢業生考生無需提供);
(6)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3、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考生須提供證明服務時間或服務期滿的材料:
(1)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和“城區和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2)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如服務期未滿但服務時間滿2年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3)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考生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給予其取消本次面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應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則上,2013年7月31日前,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仍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者,作為自動放棄錄用處理。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資格審查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
1、2013年6月22日上午8:30(星期六):報考選調生、河池市市直機關、金城江區、宜州市、環江縣、天峨縣職位;
2、2013年6月23日上午8:30(星期天):報考羅城縣、南丹縣、東蘭縣、巴馬縣、鳳山縣、都安縣、大化縣職位。
面試地點:河池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新校區(河池市金城江區城西大道河池市體育館旁),可乘1路、2路公交車到“區政府”站下車。
(五)面試的組織管理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工作人員三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工作人員通過抽簽確定工作考場,考官通過分類抽簽確定面試考場,考生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試考官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全市公務員面試考官庫中統一選派產生,面試考官持有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頒發的面試考官資格證書。主考官由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擔任,另外6名考官構成:組織部門考官1名、人社部門考官1名、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考官1名、市直部門考官1名,其他部門考官2名。
面試工作組由監督員1名、計時員1名、計分員1名、核分員1名、攝像員1名、引導員1名、候考室監考員2名組成。面試工作組成員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市直機關和金城江區區直機關統一選派產生,其中監督員由紀委監察部門人員擔任。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考生和考場工作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不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處理。
對每個考場配備錄像設備,全程記錄每個考場的面試情況。
(六)面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