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招考計劃中,公用事業管理處的行政執法(1)崗位要求的專業為:城市燃氣工程、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安全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交通工程,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城市燃氣工程、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已合并為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故允許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的考生(包括報至其他崗位的該專業考生)報考該崗位,招考其他條件和事項不變。現將補報考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地點: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鎮海區勝利路112號)
二、報名時間:6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20日上午8:30-11:00。
三、報名材料:報名者需完整填寫《鎮海區公開招考錄用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二寸證件照二張(同底沖印)
寧波市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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