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衛生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和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43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努力緩解漁農村衛生人才緊缺狀況,經研究,2013年普陀區繼續實施定向培養漁農村社區醫生工作。現將有關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計劃
2013年普陀區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業漁農村社區醫生,本科層次計劃5名,專科層次計劃3名。
二、招生(招聘)對象
1.2013報考普通高校理科、志愿從事漁農村社區衛生工作、填報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的溫州醫學院仁濟學院本科臨床醫學專業志愿的普陀戶籍考生。
2.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理科、志愿從事漁農村社區衛生工作、填報理科第三批提前錄取的湖州師范學院??婆R床醫學專業志愿的普陀戶籍考生。
三、定向培養招生院校
1.定向培養招生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層次社區醫生由溫州醫學院仁濟學院承擔培養任務。
2.定向培養招生臨床醫學專業??茖哟紊鐓^醫生由湖州師范學院承擔培養任務。
四、招錄與招聘
2013年定向培養漁農村社區醫生工作實行招生與漁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請廣大有志于奉獻衛生事業的考生在高考成績揭曉后,先到戶籍所在普陀區衛生局進行報名登記。按考生戶籍以區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具體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的溫州醫學院仁濟學院臨床醫學專業志愿;??瓢才旁诘谌崆颁浫。忌谝幎〞r間內填報理科第三批提前錄取的湖州師范學院臨床醫學專業志愿。
(2)組織體檢: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普陀區衛生局根據院校提供的考生名單及時組織考生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3)網上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比例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全區范圍內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普陀區衛生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簽訂協議時,考生請隨帶本人身份證、戶籍本、準考證和高考成績單等原件和復印件。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茖哟螌W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三年共2萬元、生活費按三年共6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并按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本科層次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五年共5萬元、生活費按五年共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并按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按期畢業后,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細則》執行,考察合格的畢業生按定向就業協議到普陀區漁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區衛生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漁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不回普陀漁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應當返還各級政府實際支付的定向培養補助經費及相關費用,同時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的相關待遇。
考生如有疑問可向普陀區衛生局咨詢,聯系電話3052118。
舟山市普陀區衛生局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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