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衛生人才資源雙下沉”工作要求,根據浙江省衛生廳、省發改委、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開展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2]114號)和《浙江省衛生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43號)文件精神,經有關部門共同協商和縣政府批準,2013年我縣定向招生本科生10名(其中臨床醫學7名,預防醫學1名,口腔醫學1名,中醫學1名),臨床醫學專科20名,護理專科20名。現將有關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慶元縣戶籍,立志為基層衛生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理科學生(其中麗水學院護理專科文科招7名)。
二、招生院校
1、浙江中醫藥大學,預防醫學專業本科1名;院校代碼0012
2、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臨床醫學專業本科7名;中醫學專業本科1名;口腔醫學專業本科1名。院校代碼0099
3、麗水學院,臨床醫學專業專科20名;護理學專業專科20名。院校代碼0038
三、招生名額與學制專業
慶元縣共招生50名,臨床醫學本科學制5年,專科學制3年,預防醫學本科學制5年,中醫學本科學制5年,口腔醫學本科學制5年,護理學專科學制3年。
四、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方式,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1、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高校招生第二批提前錄取,專科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三批提前錄取。(采取慶元中學集中填報志愿,具體時間按省招辦規定)
2、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考生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省招辦)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
3、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慶元縣衛生局。
4、慶元縣衛生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政府網站公示3天。
5、公示無異議的,慶元縣衛生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由慶元縣衛生局對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
6、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慶元縣衛生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專科層次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省衛生廳、教育廳、原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09]82號)和浙財社[2010]201號文件規定執行,臨床醫學本科、中醫學本科、口腔醫學本科、預防醫學本科及護理專科,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本科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專科2.6萬元/3年/人標準給予補助。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協議到服務機構工作,定向鄉鎮的具體工作單位另定。定向培養本科生服務期不少于8年,專科生服務期不少于7年 (臨床醫學類學生含規范化培訓本科3年專科2年)。
七、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慶元縣衛生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慶元縣衛生局咨詢電話:0578-6386682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78-6122610
慶元縣衛生局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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