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和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3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3〕15號)文件精神,我縣2013年將定向招生6名基層農技人員。現就招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仙居常住戶籍,愿意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承辦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額、專業、學制與學歷
共招生6名,其中農學專業3名、動物醫學專業2名、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1名,學制均為四年,本科學歷。
四、招生方式
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錄取。
五、招生程序
1、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浙江農林大學提供名單。
2、浙江農林大學將相應名單分發至縣農業局。
3、縣農業局根據浙江農林大學提供的名單,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全縣范圍公示3天。
4、公示無異議的,經征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意見后,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浙江農林大學。
5、浙江農林大學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浙江農林大學按有關規定錄取,并將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農業、人力社保部門備案。
六、學習費用
農學、動物醫學2個專業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由省財政負擔;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員學費由學員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七、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由縣農業局商縣機構編制管理部門、人力社保部門、鄉鎮(街道)安排至鄉鎮(街道)農業服務機構工作,再由鄉鎮(街道)農業服務機構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
八、咨詢聯系
詳情請與縣農業局人教科聯系,咨詢電話:87796317。
仙居縣農業局 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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