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區長熱線工作人員2名(聘用,非在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湖州市南潯區戶籍(截止2013年6月30日),住宿在南潯中心城區;
2.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大學生村官或社區工作經驗者優先(年齡放寬至38周歲,即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會熟練使用電腦;
5.品行良好,無犯罪和違規違紀記錄,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地點:南潯區行政服務中心二樓206室(南潯鎮向陽路601號,聯系電話:3026773)
2.時間: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填寫并遞交《報名表》(見附件),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審查篩選
審核查閱報名者提供的有關材料,必要時到原工作單位了解相關情況、查驗相關證件和有關信息。
在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者中按1:5篩選面試對象。如報名人數不足1:5的,按1:3篩選。
(三)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方面,當場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若有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考察資格,并按面試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公示聘用
對擬錄用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結束無異議,確定聘用對象。
三、待遇
聘用對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明確試用期,試用期限根據合同期限按規定設定。試用期內月工資按湖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具體工資待遇另行協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南潯區行政服務中心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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