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3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3]15號),2013年麗水市蓮都區定向招生(招聘)基層農技人員共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麗水市蓮都區戶籍,立志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額與學制專業
麗水市蓮都區共招生5名,其中農學專業1名、植物保護專業1名、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1名、園藝1名、動物醫學1名。以上招生專業學制均為四年。
四、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1、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錄取。
2、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市、區)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的蓮都區考生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
3、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
4、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麗水市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的考生,依次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全市范圍公示3天。
5、公示無異議的,由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麗水市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由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
6、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麗水市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農學、植物保護、園藝、動物醫學專業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 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員學費由學員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協議到麗水市蓮都區鄉鎮(街道)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由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商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麗水市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由鄉鎮(街道)農技推廣機構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鄉鎮(街道)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咨詢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咨詢。
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咨詢電話:2159230
麗水市蓮都區農業局
麗水市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