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衛生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2年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2〕114號)、《關于開展201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43號)、溫州市衛生局、教育局、人事局、財政局聯合文件《關于做好農村社區醫生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溫衛醫〔2009〕110號)以及龍灣區衛生局、龍灣區財政局和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龍灣區農村社區醫生定向培養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溫龍衛〔2012〕96號)等文件有關規定,現就龍灣區2013年醫學定向培養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13年我區委托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培養本科層次(學制5年)臨床醫學專業醫生2名(農村社區)。
二、招生對象
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的本區戶籍考生(即龍灣區蒲州街道、狀元街道、瑤溪街道、永中街道、永興街道、海濱街道和靈昆街道)。報考定向委培本科的須達到第二批理科錄取分數線及以上。
三、招生與錄取
2013年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定向培養政策按2012年規定執行,實行 “招錄與招聘并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區為單位(即龍灣區蒲州街道、狀元街道、瑤溪街道、永中街道、永興街道、海濱街道和靈昆街道)實施定向招生,具體招錄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
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填報志愿。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專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錄取(相關志愿設置與填報請參閱教育主管部門發布的《2013年高考志愿設置與填報安排》)。
2、劃取上線考生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各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龍灣區衛生局。
3、組織體檢
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按事業單位招聘要求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區范圍公示3天。
4、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區衛生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
5、學校錄取
各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
錄取工作結束后,由招生院校將定向委培生名單抄送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7、費用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等,按本科生每人共4.6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四、就業與待遇
2013年招錄與招聘并軌的定向委培生按期畢業后,按協議規定回龍灣區相關醫療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區衛生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確定,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無法按期畢業的,必須承擔定向培養協議中規定的相應的責任。
五、預報名與注意事項
1、預報名時間:本科從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2、注意事項:凡有意者必須統一到區衛生局預報名,未錄取者不影響當年考生正常的招生與錄取。
醫學定向培養醫生相關事宜咨詢:龍灣區衛生局人事科,聯系電話:86357810。
本公告由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灣區衛生局共同負責解釋。
溫州市龍灣區衛生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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