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搞好地震應急工作,使全鄉各村、各單位處置地震災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省地震應急預案>>、<<**市地震應急預案>>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本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 地震應急機構體系
地震災害臨震發布以后或發生重大地震災害時,由鄉黨委、鄉政府全面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鄉地震應急工作,并成立古坡鄉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一室外10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組織宣傳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組、交通運輸組、通訊聯絡組、供電保障組、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組、人口疏散組、恢復建設組。
1、辦公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主任由鄉長擔任,鄉文書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鄉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
⑵及時傳達貫徹各項命令,并督促檢查各項命令的落實情況。
⑶組織現場強余震監視和震情會商,負責震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現場救災進展情況。
⑷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⑸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2、組織宣傳組主要職責:
組織宣傳組組長由分管組織的副書記擔任,廣播站站長為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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