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省屬大型企業:
根據《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培育工程實施意見》(人社廳發[2012]40號)有關要求,現就2013年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選拔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和數量
(一)選拔對象
選拔對象為我省重點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類園區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從事新興產業(包括現代裝備制造業、現代煤化工業、新型材料工業、特色食品工業以及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化推廣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或團隊。
(二)選拔推薦數量
2013年我省選拔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60名左右。推薦申報名額實行總量控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我省新興產業分布情況及各市、各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總量、結構確定推薦候選人名額,請嚴格在限定名額范圍內推薦上報。
二、選拔條件
(一)創新型新興產業領軍人才選拔條件:在國際國內某一學科、技術領域為帶頭人,擁有獨立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技術成果國內外領先,能夠填補省內空白,具有較大的市場潛力和產業化前景,或在重點技術引進、消化、開發、推廣以及重大技術改造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重大技術突破,或解決了重大技術疑難問題,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創業型新興產業領軍人才選拔條件:在我省注冊新興產業企業,經營項目知識產權清晰,市場潛力巨大,技術前景廣闊,能夠引領和帶動我省新興產業的啟動和發展;項目基礎穩固,已完成前期開發,擁有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所需的部分資金(不少于300萬元),并擁有一支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開發等方面人才組成的創業團隊。
領軍人才團隊應具有業內公認的技術(學術)帶頭人,團隊核心成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數不少于3人,有一套比較完善的人才、技術、資金、項目管理制度。
三、選拔推薦程序
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選拔推薦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組織申報。按照選拔條件,通過所在單位推薦,行業團體、同行專家舉薦,個人自薦等方式,按隸屬關系向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省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遴選推薦。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人員進行審核,并經公示后,按候選人名額提出推薦人選名單,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三)綜合評審。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依據推薦人選的專業領域,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確定建議人選名單。
(四)研究審定。建議人選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組審定,確定為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的,可享受我省相關政策支持。
四、報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
1、申報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的人選,須按要求填報《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申報表》一式十份(附光盤word格式,表格可登陸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網址www.sx.hrss.gov.cn),并提交下列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
①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
②自主知識產權證書、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研發合作協議》;
④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家與地方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⑤申報日近三個月內由稅務部門開具的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國稅、地稅納稅證明;
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注冊時間不足一年的單位,提供注冊時的驗資報告);
⑦最近一個月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二)有關要求
1、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把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的選拔推薦工作,作為加強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選拔推薦工作。
2、推薦單位應認真審核申報人的申報材料,確保真實、準確,并填寫單位意見。
3、各市、各部門、各有關單位的候選人推薦材料務于7月底前報送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聯系人:張國榮 聯系電話:0351-7676028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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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申報表.doc》來源于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最近更新201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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