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13年湘西州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7月24日-28日),如有疑問,請及時與州人社局公務員管理局聯系(0743-8222916)。
體檢(體能測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體檢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錄計劃數1:1比例確定。
2、根據省有關規定,對面試時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當場面試的平均分,低于當場面試平均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3、一般職位的體檢項目與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4、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監獄、勞教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其他體檢項目仍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其中特警男性身高≥175cm,女性身高≥165cm。
5、警察和人武專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評。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人武專干職位的體能測評按《人武專干職位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
6、報考州直單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龍山縣鄉鎮機關人武專干職位的體檢對象,必須于2013年8月3日到州人社局公務員管理局報到,8月4日參加體檢。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監獄、勞教警察、龍山縣鄉鎮機關人武專干職位的體檢合格者8月5日參加體能測評。
7、報考縣市其他非公安部門職位的體檢對象,分別由報考職位所在縣市人社局于7月29日-8月5日期間組織進行體檢,體檢結論于8月6日前報州人社局公務員管理局。
8、體檢必須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9、凡不參加體檢(體能測評)和不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檢(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節。凡在體檢(體能測評)中弄虛作假的,或者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錄用資格。
10、體檢、體測費用考生自理。
2013湘西州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對象公示詳情請登陸:http://rsj.xxz.gov.cn/gsgg/201307/t20130724_83847.html
州人社局公務員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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