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衛生廳、發改委、教育廳、人力社保廳、財政廳(浙衛發[2013]143號)文件精神,我市在2013年全省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中,定向招收農村社區醫生臨床醫學專業學生30名。本次招生實行招生與農村社區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面向建德市戶籍的考生定向招生和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養目標:為基層醫療單位培養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良好,能勝任農村社區醫生崗位,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實用性農村醫學專門人才。
二、委托培養學校: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三、專業與學制:臨床醫學專業,全日制三年、專科。
四、考生類別:理工科類
五、招生與招聘:招生對象為建德市戶籍,參加2013年全省統一高考的學生。實行按戶籍以建德市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考生必須填報高考第三批提前批浙江省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業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市衛生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進行體檢。本次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參照執行《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規定與標準。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在本市范圍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經建德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建德市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六、培養費用: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員,在校學習期間所需要的學費和住宿費由政府承擔,每月給予300元生活補助。
七、就業和待遇: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回建德市農村社區衛生單位工作,具體單位由衛生、人力社保部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各級政府給予學費補助的人員,原規定的服務期限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農村社區從事衛生醫療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定向培養生不回建德農村社區工作的,應當返還各級政府實際支付的定向培養補助經費及相關費用,同時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八、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的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
(一)時間:2013年8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地點:建德市衛生局人事科(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濱路8號)。
(三)簽協議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高考分數卡原件及復印件。
(四)聯系電話:0571-6473218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建德市衛生局、建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聯局負責解釋。
建德市衛生局 建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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