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和《白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市委辦發〔2011〕61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白銀市安全生產執法支隊2013年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白銀市安全生產執法支隊2013年公開招聘人員10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白銀市戶籍(落戶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專業等條件,以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備,愛崗敬業,具有奉獻精神。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本科及以下畢業生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5年8月8日至1978年8月8日期間出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3年8月8日以后出生)。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回避情形的崗位。
曾因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未畢業的學生(含研究生、本科生);2009年以來通過省級招考到基層事業單位的項目人員,分別與當地縣區教育、衛生、農牧、文化、旅游、體育及人社部門簽訂就業(工作)合同,試用期滿后在本崗位工作未滿五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現場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報名時,現場填寫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要求考生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市招聘辦與市安監局要根據本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擬任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及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須未就業學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張,已就業的提供由所在單位開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具有人事管理權的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已辭職的提供辭職證明,填寫《白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本次考試收取報名費100元。
報名地點:白銀市體育中心(白銀市白銀區蘭州路與誠信路十字南面)。
報名時間:2013年8月18日—20日,共三天。
四、考試
考試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為百分制。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不再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資格。
1.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時事、文史等內容
2.筆試地點
設在白銀區,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時間:2013年9月15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4.面試。面試分專業知識測試和答辯兩部分進行,專業知識測試主要根據崗位專業要求進行測試,答辯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其中:專業知識測試占面試成績的60%,答辯占面試成績的40%。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計分辦法
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同一崗位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確定。
五、體檢、考察
1.體檢
根據報考者的最終考試成績,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市招聘辦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權限,經市招聘辦同意后,該崗位按最終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工作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對體檢合格的擬招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小組要嚴格進行資格復審,查閱報考人員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后,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權限,經市招聘辦同意后,該崗位按最終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審批、聘用
1.市招聘辦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按照考生報考的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
2.經審批的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進行查證,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按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
4.受聘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肅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辦法》執行。
5.受聘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等待遇,執行事業單位現行標準。
七、監督檢查
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嚴肅、公正、透明,由市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要進一步增強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確保報考者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規定。要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給公開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從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
監督電話:
市紀委(市監察局)信訪室0943—12388
市人社局紀檢組0943—8260592
市安監局紀檢組0943—8225813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943—8244489
本公告由白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
市招聘辦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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