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伊犁州下半年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工作安排通知
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教育局、自治州直屬各縣市教育局,伊犁州各大中專院校、州直屬一中、實驗中學: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暫行辦法》(新教雙〔2010〕11號),為做好2013年下半年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以下簡稱民族漢考)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下半年考試安排
本次考試開考民族漢考三級、四級考試。伊犁州承擔民族漢考三級考試。伊犁州雙語教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伊犁州民族漢考的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
(一)考試對象
母語非漢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中等職業學校少數民族在校學生和社會考生。
(二)考點分配及報名地點
1.伊犁州電化教育館遠程教育中心考點:州直各縣市社會類考生、伊寧衛校在校生。
2.伊犁職業技術學院考點:伊犁職業技術學院、伊犁高級技師學院、伊犁職業中專(師范)學校、州電大、州財貿學校、州體育運動學校、州直屬一中、實驗中學在校學生。
3.農四師所屬社會類考生在所轄縣市報名。
4.考生原則不得跨區、跨校報名考試;在校生須在本校或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自治區2013年下半年民族漢考(MHK)報名將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點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考務手冊”中的要求做好報名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1.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9日至9月13日。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自治區民族考漢專用報名網站(www.xjmhk.cn),按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在規定時間完成現場報名、確認并進行電子攝像、繳納考試費用。考點按要求監控本地網上報名情況,按時下載、匯總報名數據。網上報名后,未進行現場信息確認,未繳費的考生,報名視為無效。
2.伊犁州電化教育館遠程教育中心考點現場報名及確認、繳費時間為9月16日、17日、18日。
3.伊犁職業技術學院考點現場報名及確認、繳費時間為9月14日、15日。網上報名結束后,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照相并繳費。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二代身份證、護照、軍官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兩張,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
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可直接到各縣市教育局和考點完成報名和信息確認。報名點審核考生有效證件,采集考生信息,打印“考生信息確認單”,匯總本地報名庫和照片庫等考試信息,審核并予以確認。
各縣市教育局及報名點于9月20日前將報名數據及相關材料(紙制報名表、電子報名庫、照片庫和考場安排、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等)報送至指定考點。州直考點將于9月25日之前將所有考生數據及相關材料送至新疆財經大學漢語水平考試管理與服務中心。
(四)考試時間
民族漢考分為口試和筆試兩大部分。
口試時間:2013年11月2日
筆試時間:2013年11月3日
(五)聽力及口試要求
1.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的聽力理解考試一律使用CD光盤,請各考點做好聽力考試的相應準備工作。
2.口試采用計算機人機對話的形式進行,請各考點按照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考點軟硬件配置要求搭建口試考試環境。
二、考試收費
(一)考生須繳納報名費和考試費。根據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我區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考試(MHK)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收費標準的復函》(新發改收費〔2013〕2235號),收費標準為:民族漢考三級、四級考試報名費5元/人·次,考試費60元/人·次。
(二)考試費中,各考點留42元/人·次(含上交國家考辦的費用),由各考點代收并應上繳自治區的42元/人。各地考點留23元/人·次。主要包括:考試報名費5元/人、筆試考務費10元/人、口試考務費8元/人。各地州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口試、考務管理工作,自治區高等院校考點負責本校的考試、考務管理工作。
收款人全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
帳號:3006022009026406334
開戶行:伊犁州工行營業部
匯款用途:2013年下半年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考試(MHK)報名費
聯系電話:0999—8290019
(三)各考試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考試費用,不得搭車亂收費,并及時與自治區結清相關考試費用。
三、其他事宜
(一)根據自治區2013年下半年民族漢考工作安排,各考點擬定本考區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
(二)其他相關事宜請登錄自治區民族漢考專用中心網站(www.xjmhk.cn)查詢。
州雙語教育工作辦公室
聯系人:沙尼亞聯系電話:8290078(傳真)13899787511
電子信箱:ylsyb09@163.com
州遠程教育中心電化教育館
聯系人:劉瀅電話:8290071 13399998082
伊犁職業技術學院
聯系人:熱比婭電話:8055621 15099427488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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