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招聘崗位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備注 |
1 | 護理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臨床醫學、護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面向海內外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2 | 護理專業骨干教師 | 3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臨床醫學、護理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3 | 涉外護理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臨床醫學、護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4 | 涉外護理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臨床醫學、護理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5 | 助產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助產、護理專業,臨床醫學專業(婦產科護理或婦產科學方向);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6 | 助產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助產、護理專業,臨床醫學專業(婦產科護理或婦產科學方向);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7 |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康復醫學、康復治療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8 |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康復醫學、康復治療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9 |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醫學檢驗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0 |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醫學檢驗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1 |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言語聽覺科學專業,康復醫學(言語聽覺康復方向)、康復治療學(言語聽覺康復方向)、臨床醫學(耳鼻咽喉科方向)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2 |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言語聽覺科學專業,康復醫學(言語聽覺康復方向)、康復治療學(言語聽覺康復方向)、臨床醫學(耳鼻咽喉科方向)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3 |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口腔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4 |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口腔醫學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5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醫學檢驗、免疫與病原生物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6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醫學檢驗、免疫與病原生物學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7 | 醫學營養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醫學營養、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8 | 醫學營養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醫學營養、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19 | 衛生信息管理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衛生信息管理、醫學信息、信息資源管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0 | 衛生信息管理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衛生信息管理、醫學信息、信息資源管理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1 | 醫療美容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醫學美容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2 | 醫療美容技術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醫學美容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3 | 幼兒保育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兒科學、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4 | 幼兒保育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兒科學、學前教育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5 | 家政服務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社會學、家政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6 | 家政服務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社會學、家政學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7 | 健康管理專業帶頭人 | 1 | 負責專業建設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28 | 健康管理專業骨干教師 | 1 | 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及以下 | 緊缺 | |
共計 | 30 |
注: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國外留學回國人員)需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應聘時專業名稱相似的以所學課程為準),其他人員報名時應已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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