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于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圍與對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招生生源范圍是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的少數民族骨干人才,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和培訓機構的教師和管理人員。主要考慮少數民族考生。
三、招生原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除具備《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普通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須來自前述生源范圍,且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同意。
3.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二)報考辦法
考生在報考前需填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可從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下載),并經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蓋章。
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報考時間和方式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相同。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應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報考類別。完成網上報名后,打印《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并按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要求,持該報名信息表和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及有關證件材料到指定的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通過現場確認后,將這兩份表格寄到我所研招辦。
(三)初試
1.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
2.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均與其他統考生相同。
(四)復試
1.復試工作我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分數線,結合我所具體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復試的方式、程序及要求與其他考生相同。
2.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情況接收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參加復試,但不能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
五、錄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的規則。這里計劃單列是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與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別用于錄取對應類別的考生,兩類考生不形成競爭。錄取時考生不得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具體錄取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必須在錄取前由我所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六、其他
1.所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院校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中國科學院大學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2.錄取的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由定向單位保管。新生的黨團組織關系需轉至強化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組織關系轉至各研究所、院系。
3.本簡章未盡事宜,考生可進一步查看《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或向我所招生辦公室咨詢。
4.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項,以國家政策為準。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招生辦公室對本簡章具有最終解釋權。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辰西路1號院3號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01
聯系人:韓老師
電話:010-64807592
網址:www.im.cas.cn
附件:
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擬招生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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