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后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公示。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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