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我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決定開展我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專項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清鎮市2013年公開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清鎮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100名,具體崗位情況詳見《清鎮市2013年公開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愛崗敬業精神。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一覽表》)。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10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和具有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相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 2009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截止2013年10月30日前尚在事業單位新招聘試用期內的人員。
3.截止2013年10月30日仍未取得畢業證的。
4.截止2013年10月3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0.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于201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日18:00期間登錄“貴陽人力資源網”( http://www.gyrc.cn)網上報名入口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考崗位的要求,填寫《清鎮市2013年公開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若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報考信息、材料為虛假信息、虛假材料的,任何階段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在線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名期間,每日18∶00后,將在“貴陽人力資源網”上公布達不到招考比例的崗位報名人數,供報名人員參考。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清鎮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由市衛生局具體負責。負責初審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必須在提交后24小時之內審核完畢。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工作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核等環節使用。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8:00。
2、截止2013年11月2日18: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可于2013年11月3日18:00前進行修改(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工作人員在11月4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后要及時登錄查詢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須本人在11月3日18:00前向清鎮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申請,經招聘辦公室審核同意后修改。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8:00在“貴陽人力資源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通過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并成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結束后,第一人民醫院、中醫醫院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鄉鎮衛生院崗位不受報名比例限制,因本次鄉鎮衛生院招聘崗位只作專業區分,未定具體招聘單位(臨床檢驗崗位除外),如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招聘計劃數的減少根據擬聘用人員選擇崗位情況而定,未被選擇的崗位自然取消。
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崗位或退費,改報或退費的時間為2013年11月7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或退費申請。
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情況,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
4、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6:00期間,登錄“貴陽人力資源網”在線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五、筆試
筆試實行閉卷考試,醫務人員崗位主要測試醫學基礎知識(同一套綜合試卷),計算機網絡技術管理員崗位測試計算機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于11月30日前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由考生自行登錄查詢。
本次招聘考試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的平均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該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平均分的計算按報考市一醫、市中醫醫院實際參加筆試人數和報考鄉鎮衛生院實際參加筆試人數分別計算。
六、 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的指導下,由衛生局具體負責。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進入資格復審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因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面試的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第一人民醫院、中醫醫院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鄉鎮衛生院考生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不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如通過資格復審人數少于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相應減少崗位招聘計劃;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有要求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七、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八、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所有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某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則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九、體檢
體檢在市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必須在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
體檢對象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過程中,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當場復查結果由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
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應于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向清鎮市招聘工作辦公室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不再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特殊情況在體檢或復檢時需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另行通知。
十、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局報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一、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鄉鎮衛生院崗位分配
鄉鎮衛生院擬聘用人員具體崗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擬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選擇。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分數高者優先選擇。聘用崗位選擇只進行一次,一經選定,將不再進行調整。對不愿意選擇崗位的擬聘用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三)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并按照管理權限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按規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851-2577481(清鎮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0851-2774563(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監督電話:0851-2522530(中共清鎮市紀委監察室)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清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如因考生未上網查看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清鎮市招聘工作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清鎮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附件:清鎮市2013年公開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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