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澂江生態環境,加強環保隊伍建設,實現澂江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的協調發展。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招考招聘澂江縣環境監測站、鄉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招考招聘的崗位:澂江縣環境監測站4人;龍街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右所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海口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九村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陽宗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共計11人。
二、招考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招聘對象及專業需求
1、招考對象:屬云南省戶籍內的畢業生。
2、專業需求: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大氣科學、水文與資源工程;應用化學及法學專業(限制在玉溪市戶籍內的畢業生)。
3、具體招考專業及人數:環境工程專業招考招聘3人,環境科學專業招考招聘3人,應用化學招考招聘2人,大氣科學招考招聘3人,水文與資源工程招考招聘1人,法學專業招考招聘3人。
(二)招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環保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成績合格,具有一定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具備招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2、身體健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要求為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未就業畢業生。
三、招考招聘方法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筆試報名人數與專業計劃錄用數原則上需達到5:1方能開考。畢業生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加權重合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招考人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根據總成績擇優錄用。
四、招考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符合招考條件人員按照招考招聘信息,在規定時限內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報名。
2、報名時間:2009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辦理。
3、報名地點:澂江縣便民服務中心人事局窗口;
4、報名攜帶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登記證)、未就業證,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5、報名費:70元/人。
6、澂江縣環保局、澂江縣人事局、澂江縣監察局匯總報名資料后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7、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試及錄用
1、筆試
澂江縣環保局、澂江縣人事局、澂江縣監察局組織考試人員在指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按照國家公務員考試內容進行。
2、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結束后,由澂江縣環保局、澂江縣人事局、澂江縣監察局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招考人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3、面試
由相關部門組成面試評委會,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
4、考核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考數進行等額考核。
5、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考數進行等額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要求進行。
6、公示
面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用人員將在澂江信息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7、錄用
經錄用人員如不服從組織安排,取消錄用資格,依次替補。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五、紀律和監督
(一)所有招考組織者、考官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考試紀律,做好保密工作,出現違反紀律的行為,將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招考工作由澂江縣環保局負責實施,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三)為保障招考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咨詢電話:縣環保局:0877---6917528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察局:0877---6911802
縣人事局:0877---6917238
澂江縣人事局
澂江縣環境保護局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