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隊屬于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實行現役體制,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享受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同時,消防部隊又是公安機關一個重要職能部門,承擔著“監督執法、滅火救援、服務社會、構建和諧”的神圣職責,是一支專業涉及面廣、技術性強的公安現役部隊。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系正師級單位,總隊機關設在長沙市,所屬支隊、大隊、中隊分布在全省各地。近年來,湖南省公安消防部隊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圓滿完成了消防監督管理、火災撲救和各類災害事故搶險救援等任務,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做出了重要貢獻,贏得了各級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眾的廣泛贊譽。我們熱烈歡迎立志于消防事業的優秀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們加入湖南省公安消防部隊,共同為湖南消防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一、接收專業
根據公安部政治部《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和2014年度公安現役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計劃,2014年湖南省公安消防部隊接收地方大學生計劃為20人(含女生2人)。各學科專業指標、接收去向如下:
詳見附件
二、接收條件
1、政治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祖國,政治合格,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消防部隊建設,服從組織分配。現實表現良好,無違紀違法行為,未參加任何非法組織,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2、學歷學位條件
除個別部隊急需專業人才外,只接收本科學歷應屆畢業生,且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畢業生為主,必須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同等條件下,公安現役在職、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以及在校表現特別優秀和部隊急需特長的優先接收。
根據有關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接收范圍:
①畢業院校屬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技術院校、二級學院、獨立院校、民辦院校、公辦民助院校、遠程(網絡)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學習形式為走讀、委培、定向、自費、自考、中專起點大專生、專升本、有國(境)外學習經歷、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③結業生、肄業生、預科生、往屆生、未獲得學位的畢業生;
④在校學習期間補考課程累計4門以上或畢業時仍有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留級、休學超過半年和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3、身體素質
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無生理缺陷,無遺傳病史和傳染病史;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有關規定。
4、年齡要求
畢業生年齡(截止2014年8月31日前),本科畢業生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畢業不超過29周歲。
5、服役年限
接收人員主要從事基層一線指揮管理。本人自愿,保證入伍后服從組織分配,3年內不得提出調動工作,5年內個人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三、享受待遇標準
1、一年培訓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大學本科畢業生任命為副連職警官或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13級),授予武警中尉警銜;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正連職警官或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12級),授予武警上尉警銜。入伍時間和正常任職時間從報到當年的6月30日算起。
2、警官在住房、醫療、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現役軍官待遇,家屬享受軍屬待遇。
四、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資格審查、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所產生一切后果由畢業生負責。
1、資格審查淘汰。按照接收計劃比例要求,對報名參考的畢業生,嚴格按接收條件、專業要求等擇優確定參考對象。參考對象經確定后,總隊將根據公安部確定的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參考。
2、選拔考試淘汰。經全國知識能力統一考試、面試、體檢、體能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和政治審查,在合格畢業生中擇優錄用,簽訂就業協議。
3、復審復查淘汰。對已經簽訂接收協議的畢業生,發現或發生下列情況的,接收單位有權將其退回原學校:
①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原則上終止協議不予接收,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必須在規定報到時間七日前征得接收單位同意;
②報到時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三證之一不全的;
③畢業生檔案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
④畢業生檔案到達后經復審不合格的;
⑤經接收單位組織身體復查不合格的。
4、崗前培訓淘汰。接收對象在軍政訓練期間思想不穩定、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經承訓單位綜合考評后不適合擔任部隊干部職務的,予以淘汰。
五、報名方式
有意者請登錄“湖南消防網”(http://www.hn119.gov.cn/)進入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接收地方大學生專欄,或直接登錄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接收地方大學生專欄(http://hn119.gov.cn:8080/),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同時請下載個人報名資料,連同下列個人資料務必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投寄到“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網上報名資料不全或沒有紙質報名材料,且不符合條件或提供虛假情況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①新生錄取名冊(聯系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復印件需蓋章);
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③最新成績單復印件或原件(復印件需經學校教務處或研究生院成績主管部門蓋章)。有補考重修的,需在成績單顯示相關情況;若未顯示的,需開具補考重修情況證明;
④身份證復印件;
⑤完成網上報名下載的個人報名資料。
根據公安部政治部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禁止重復報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資料投遞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三路151號海天大廈1306室(湖南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收)
郵編:410205
聯系電話:0731—88119886
傳真:0731—881198
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2014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接收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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