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沽源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書記員1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品行良好,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類全日制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未就業畢業生,戶籍不限。
(三)普通類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畢業生,其中:專科學歷必須為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體貌端莊。
(五)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通過縣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條件、名額、報名時間、考試、面試等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節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沽源縣人民法院政治處,聯系電話:0313—5816932。
報名及考務費:每人100元。
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攜帶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A4紙)、近期1寸同底免冠紅底彩照5張,照片背面務必注明考生姓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委托他人報名者,被委托人應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經初審查合格人員填寫《2013年沽源縣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報名登記表》。
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須達到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法律、計算機和其他科目基礎知識。
筆試由沽源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書記員領導小組共同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為:2013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地點另行通知。考生請于2013年12月26日、27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按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在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確定后,在沽源縣電視臺、沽源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的名單。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滿分100分。面試由沽源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書記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定為2013年12月29日上午8:30,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成績出現并列時,先按學歷高者優先,若還不能確定,再按筆試成績高分確定。
四、考核、體檢
考核由沽源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書記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并對擬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招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體檢由沽源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書記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考核、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成績出現并列時,先按學歷高者優先,若還不能確定,再按筆試成績高分確定。
五、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在沽源縣電視臺、沽源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符合聘用條件者辦理聘用手續。
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參加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招聘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者,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納入縣全額事業編制管理,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
七、招聘查詢
咨詢電話:0313--5812296, 5816932
舉報電話:0313--5812141
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沽源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書記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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