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環境監測工作的需要,決定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招聘工作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環保局共同組織,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考試和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考崗位及條件
(一)招考崗位:分析測試人員1人,環境管理人員1人。
(二)報考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敬業和協作精神。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工作責任感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3、年齡為30歲以下。
4、分析測試人員所學專業為分析測試技術,環境管理人員所學專業為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環境規劃與管理、環境評價與管理及化學相近專業。
5、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畢業生,符合所需專業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7年以來云南省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過程中被考錄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09年12月24日至28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辦理。
(二)報名地點:玉溪市人才市場(秀山路5-2號)
(三)其他報名有關規定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才能報名。
2、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驗原件留復印件,學歷證明無效)、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半寸照片二張。
3、居住地在本市以外的報考考生,確實不能現場報名者,可采取傳真預報方式報名,領取準考證時交驗原件,并繳納相關費用,因提供傳真件與原件不符所產生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4、報名結束后由市環保局、市環境監測站對報考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5、報名時收取相關費用:70元/人
四、考試相關事宜
(一)考試方法:筆試、面試相結合。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考試范圍參照《云南省2009年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導致該崗位面試人員數與聘用數不足2:1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面試。每個崗位參加筆試的人員若未達到2倍的可直接進入面試,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聘用。
2、面試組織
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環保局共同負責面試的組織(面試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加權合成。即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和考核人選的確定。按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招考數進行等額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要求進行。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玉溪市環保局負責。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職位要求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進行審查。
若出現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替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擬聘用人員的確定。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擬聘用人員將在玉溪人事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擬聘用人員的聘用手續由玉溪市人事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玉溪人事人才網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二)對違反考錄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其中,對于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分。特別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與被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將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與被替考者均處以開除的處分;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還將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環境保護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