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注冊環保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環保工程師英文譯為 :Register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
2005年9月,人事部、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下發了關于印發《注冊環保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了[2005]56號)。
國家對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 實行職業準入制度 , 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一、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
二、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組織成立環保工程專業專家委員會 , 該委員會負責擬定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試題 , 建立并管理考試試題題庫 , 組織評閱卷工作 , 提出評分標準和合格標準建議。
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大綱、試題、評分標準與合格標準。
三、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 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 , 均可申請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四、資格考試合格者 , 由人事部、建設部和國家環保總局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 , 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 , 人事部、建設部和國家環保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
五、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收回資格證書 ,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 一 ) 取得本專業 ( 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筑環境 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專業)或相近專業(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二 )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三 )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 一 )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二 )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三 )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四 )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五 )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六 )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 一 )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二 )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三 )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四 ) 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五 )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 六 )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 七 )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 八 ) 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科目設置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78注冊環保工程師 | 1、基礎 | 01、基礎、環保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2、專業 | 01、專業、環保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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