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07年7月工作,國企工作一年零6個月后辭職,在家待業10個月又考上事業單位,工作至今,算有2年工作經驗嗎?
2、可以考上公務員后在辭職嗎,聽說辭職要提前1個月,是否來得及,不辭職的話資格復審拿不出未就業證明。
回復:1、按照09年的標準一年中超過6個月工作就算一年工作經歷。
2、先取得單位同意再報考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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