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有兩個問題,請老師幫忙解答。
1、我在省外一家企業從2007年6月4日到2009年5月31日勞動合同期滿離職,算是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嗎?
2、如果算基層工作經驗,原單位給我出具的“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上有在此單位工作起止時間,這個證明能作為我參加今年公務員考試,有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使用嗎?
謝謝老師!
回復:按照往年的標準應該有兩年,2010年的計算標準還沒有公布,請等候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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