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在本縣教育系統公開選聘借用2名文秘人員和1名財會人員到局機關工作,為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吳定輝
副組長:方明德 童懷思 余作成 楊 奇
成 員:李德慶 彭隱智 李煉煌 徐獻安 余建斌
鄧衛中 何為民 李剛強 李爛輝
二、選聘原則
公開公正,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選聘程序
1.確定選聘名額與選聘條件;
2.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3.組織公開考試;
4.公示考察;
5.黨委決定。
四、具體要求
1.思想政治表現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紀違法記錄。
2.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勞,文秘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2月12日以后出生),財會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2月12日以后出生)。
3.專科以上學歷。
4.文秘人員要求有一定寫作基礎,愛好文秘工作,因工作需要能服從加班安排;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有效會計證,且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5.本縣在編在崗公辦教職工。
6.報名時請帶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學區、縣直學校在編在崗證明。
7.試用期為三個月,三個月滿不適應崗位需要的,返回原單位工作。
五、考試考察
1.選聘工作分考試和考察兩部分,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考察結果占40%。
2.文秘人員和財會人員筆試主要內容是與從事本崗位相關的業務知識,滿分100分。
3.文秘人員按筆試成績前五名確定考察對象,財會人員按筆試成績前3名確定考察對象。
4.文秘人員考察內容分日常表現(占50%)、能力測驗(占20%)和業績展示(占30%)三部分,滿分100分。日常表現主要是通過走訪、座談、查檔等形式,調查考察對象政治思想、品德性格、為人處事、工作生活、教學業績等情況。能力測驗主要是通過現場隨機解題、答辯等方式,考察相關人員的實際操作和應變能力。業績展示主要根據在報刊雜志上發表的消息、通訊、言論文章、調查報告、典型材料等進行評分。
5、財會人員考察按照思想品德、學歷、職稱、教齡、會計從業年限、工作業績等方面計分。
六、工作日程安排
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負 責 部 門 |
2月11日—15日 | 組織報名 | 辦公室 計財股 |
2月11日—15日 | 資格審查并通知參考 | 人事股 紀監室 |
2月16日 | 筆試及閱卷 | 辦公室 計財股人事股 紀監室 |
2月16日 | 公示成績 | 人事股 紀監室 |
2月18日—19日 | 組織考察 | 人事股 紀監室辦公室 計財股 |
2月20日 | 研究決定 | 黨委會 |
說明:到教育局前棟301室領取報名表格,填寫后到前棟412室人事股和前棟112室紀監室進行資格審查。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O一四年二月十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應聘教育局崗位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平江縣教育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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