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天津大學招收博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和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科學專門人才。
二、選拔方式
天津大學博士研究生選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碩博連讀、直接攻博。
普通招考面向社會招生,由天津大學自行命題并組織入學考試,從考生中擇優選拔;碩博連讀僅從天津大學在學的優秀學術型碩士生中選拔;直接攻博僅從天津大學接收的取得學術型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選拔。
三、招生計劃
2014年天津大學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約800名(包括碩博連讀和直接攻博),具體招生人數以當年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四、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③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2008年9月1日之前獲得),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碩士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須提交在報考專業已經學過的碩士課程成績證明(包括全部必修課和學位課,且成績合格),并提供在報考專業或相近領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認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2篇,或在科學研究等本職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項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獎勵。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報考非在職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報考在職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齡不限。
5.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現役軍人報考天津大學博士研究生,須按照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7.報考我?!肮芾砼c經濟學部”在職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或錄用的1篇學術論文,該論文期刊須是“管理與經濟學部”界定的B類及以上期刊(期刊目錄請查詢“管理與經濟學部”網頁)。
五、學習年限
天津大學博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3~4年,碩博連讀生、直接攻博生一般為5年。
六、學費及獎助學金簡介
1.按照國家政策,從2014年入學的研究生開始實行收費制度。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天津市的規定收取學費。
2.我校統籌政府投入、學校自籌經費、科研經費、助學貸款、社會捐助等資金,建立健全多元獎助政策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分為研究生獎學金和研究生助學金兩個部分。研究生獎學金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論文獎勵;研究生助學金包括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導師助研、勤助基金、助困基金和專項勵學金。適用對象為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取得正式學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天津大學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按雙方簽訂協議條款規定執行),申請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對于符合條件的研究生,我校(獎)助學金的覆蓋面達到100%。具體執行細則參見當年的校發文件。
3.招生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七、報名時間、方式及手續
天津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報名工作預計安排在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1月中旬,逾期將不再受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天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報名,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攻讀博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網報系統可以打印);
2.專家推薦書兩份;
3.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門開具的應屆生證明);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人員應提交碩士課程成績證明和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或獲獎證書復印件);
5.我校規定必須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考試時間及地點
天津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國語考試時間將安排在2014年3月15日。考試將在天津大學校內進行,具體地點請查看準考證。
九、考試科目設置情況
1.初試:初試科目為外國語、專業基礎測試和專業綜合測試。外國語采取統一筆試形式,專業課“2001專業基礎測試”和“3001專業綜合測試”由學院安排考試時間及形式。
2.復試:初試結束后進行復試,復試為綜合面試,復試工作由報考學院組織,復試辦法將在復試前公布。以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人員,在復試時還須加試(筆試)政治理論和報考專業兩門碩士階段主干課程。
十、錄取原則和錄取類別
天津大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綜合其報名材料評價結果、思想政治品德、綜合素質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根據天津大學培養機制改革的相關規定,博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和定向兩大類: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轉入天津大學,畢業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留在定向單位,定向單位必須與天津大學研究生院簽訂協議書,畢業后考生按協議書就業。
教育部單列的其他專項計劃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十一、其他說明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錄取考生的戶口遷移實行自愿原則。
2.考生報名時必須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類別,并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和材料一經提交不準更改,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將隨時取消報考、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3.根據教育部規定,天津大學2014年將繼續在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詳細情況與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聯系。
4.考試科目“2001專業基礎測試”和“3001專業綜合測試”,測試方式和內容由報考學院自行確定。各位考生務必在考前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看考試方案并與報考學院取得聯系。
5.所有招收定向培養博士生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以內。
6.校外兼職博士生導師每年招生指標不超過1名。
7.現為定向或委托培養的應屆畢業碩士生、擬報考定向培養的考生、原為定向或委托培養的碩士生和現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的在職人員考生,須征得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的同意。考生與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錄取或入學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8.天津大學各專業的博士研究生導師詳細介紹或其它信息請咨詢相關學院,或登陸學院網頁查詢。
9.天津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gs.tju.edu.cn/
聯系電話:022-274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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