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建立一支具有較強服務意識、服務能力、服務水平和較高藝術素養的文化志愿者隊伍,為城鄉群眾提供廣泛的公益性文化服務,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據《神農架林區2013年“三區”(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文化工作者專項實施方案》,經林區政府同意,面向全區公開招募8名神農架林區文化志愿者。
一、文化志愿者
文化志愿者是指具有一定文化藝術才能,熱心文化事業,自愿奉獻時間和精力,不以報酬為目的,為文化事業繁榮、社會和諧發展提供公益性文化藝術服務的人士,是志愿者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招募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截止2014年3月7日結束。
三、招募對象
1、專業文化藝術工作者;
2、非遺傳承人;
3、有文化藝術特長的社會人士;
4、有文化藝術特長的大專院校成年學生;
5、從事群眾文化工作的文藝骨干;
6、自愿服務群眾文化活動的文化愛好者;
7、其他符合特定志愿服務項目招募條件的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年齡在18周歲至60周歲(特殊情況除外)之間的人士均可申請參加。
四、服務內容
招募的文化志愿工作者主要到公共文化機構及鄉鎮文化站開展志愿服務,服務期限1年。
文化志愿者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一)協助各級文化機構文化服務宣傳、推廣;
(二)協助公益性展覽的布置、講解、導覽;
(三)協助公共文化機構及鄉鎮文化服務機構開展圖書整理、讀者管理、閱讀輔導、參考咨詢和數字化服務;
(四)協助開展公益性文化講座、藝術培訓與輔導;
(五)參與群眾性文化活動演出、服務;
(六)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做好文化市場協助管理工作;
(七)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做好文化遺產協助保護工作;
(八)參與國內外文化志愿者交流活動;
(九)開展文化志愿者的理論研究;
(十)其他公益性文化服務。
五、服務待遇
1、招募的文化服務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期間,由招募單位購買社會保險,按規定解決交通差旅費、食宿補助,按志愿服務協議兌現志愿服務補助。
2、招募的志愿者志愿服務經歷在文化事業單位人才招聘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六、報名方法
有意參加文化志愿服務的符合條件的公民,攜身份證(相關資料)到林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地方報名,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情況和服務崗位要求,當面協商確定具體志愿服務崗位和自愿服務期間食宿補助、交通差旅費用等待遇,簽訂選派方、受援方及選派人員三方《志愿服務協議》。
七、文化志愿者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神農架林區文化體育局人事財務科 聯系人:劉瓊
聯系電話0719-3334360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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