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經縣編委會批準,2014年蕪湖縣衛生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共30名,詳見《2014年蕪湖縣衛生系統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學歷、專業、年齡等必須符合《崗位表》規定的條件;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行為;
(三)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需征得原單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二)曾受過刑事處罰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四)現役軍人。
(五)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3日—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蕪湖縣衛生局1001會議室(縣衛生大樓10樓)。
3.報名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
(3)學歷驗證證明(即:教育廳學歷驗證證明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需提供經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
(4)崗位必須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請上網下載填寫)。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并對自己報名信息作出承諾。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規定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應聘人員每人交納筆試費45元(執行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收費標準)。
5.開考比例和改報程序:崗位招聘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中醫骨傷、針灸推拿、檢驗、影像、麻醉崗位報名后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縣領導組批準后可以開考,但崗位招聘數與報考人數比不得小于1:2。不足1:2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報考取消崗位的考生在報名結束后1天內可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本次考試只實行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分值100分。
筆試參考科目為臨床、麻醉、影像崗位統一考《診斷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中醫學崗位統一考《中醫基礎理論》;醫學檢驗專業考《臨床檢驗學》;財會崗位考財務會計知識。教材不指定版本。
筆試時間:2014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4年6月12日至6月13日;地點:縣衛生局醫政科。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50分,低于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出現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是否具備相應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務、學歷層次、學校三好學生、學校優秀學生干部、英語等級、計算機等級等方面的情況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縣衛生局組織實施,縣人社局指導,縣監察局派員監督。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規程執行。體檢應當在本市外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相同的,參照體檢人員確定方法確定遞補人選。
2.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縣衛生局在縣人社局指導下組織實施,考察主要了解報考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業完成情況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同時進一步審查報考人員是否具備招聘專業所規定的相關條件和要求。
(四)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報經領導組審查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蕪湖縣衛生局網上公示七天。公示結果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合同時,畢業生需提供完整的畢業生學業檔案,檔案不全或無法提供檔案的,取消聘用資格(2014年應屆畢業生尚須提供學歷驗證證明和畢業證原件后再辦理聘用手續)。
對未按時報到或報到后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聘用合同簽訂前應聘人員放棄的崗位,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人選成績相同的,參照體檢人員確定方法確定遞補人選)。
四、有關事宜
(一)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經考核能勝任所聘崗位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重新簽訂聘用合同;經考核不能勝任所聘崗位的,以及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的,不再簽訂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二)本次招聘人員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皖政辦〔2014〕6號)規定,不辦理事業單位入編手續,實行“新人新政策”,在職稱評定、工資福利(含社會保險)、進修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與在編在崗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三)整個招聘工作在縣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歡迎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以確保招聘工作順利、有序、平穩進行。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和考試成績只在網站發布,不進行電話通知,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蕪湖縣衛生局網及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本公告由蕪湖縣衛生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縣衛生局0553-8829586,縣人社局0553—2567819;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53-8912365。
中共蕪湖縣委組織部
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縣衛生局
2014年5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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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xls》來源于蕪湖縣衛生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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