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分析
(一)學科簡介
法學專業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專業,主要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等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主要培養目標
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學術修養。具有完整、系統、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理論體系,具有良好的法學思維能力、學術創新能力和法律實踐能力。具有健康的體魄和心理素質以及良好的人文素養和法律職業修養。
二、就業去向
從社會需要來看,法學專業的就業前景廣闊,主要是法律職業和與法律相關的職業領域。從事的職業包括但不限于:法官、檢察官、律師、國家公務員及各類社會團體的法律服務提供者。就業去向包括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仲裁委員會、律師事務所、公證處、金融機構、其他與法律事務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
近三年,法學專業的司法考試通過率一直維持良好的態勢,遠高于全國平均通過率。2010年,一次性通過率為23%;2011年為38.15%;2012年為48.5%。每年有超過10%的學生考取包括“211”學校在內的法學專業研究生。
三、課程設置
法理學、中外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勞動法、環境法、物權法、婚姻法、經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課程,并開展法律咨詢、社會調查、模擬審判、疑案辯論、畢業實習等實踐活動。
四、學制與學位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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