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直有關單位: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關于印發<恩施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2]156號)規定,現就做好全州2014年度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編制計劃
恩施州機構編制委員會2014年度使用編制新增人員指標已經下達,除已經使用的專項招聘、政策性安置等編制計劃外,事業單位其余使用編制計劃全部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
各縣市要在編制計劃內核定一定比例的“專項計劃崗位”,面向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以下簡稱“三項目”人員)等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定向考試招聘。
二、密制定工作方案
今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繼續采取由州人社局統一組織筆試,縣市人社局和州直各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面試的方式實施。各縣市人社局和州直各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周密制定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計劃和工作方案,報州人社局審定后,統一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
(一)招聘計劃的申報
州直事業單位填寫《恩施州事業單位2014年度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見附件1),報主管部門審核,各主管部門統一向州人社局申報招聘計劃。各縣市事業單位填報的《恩施州事業單位2014年度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由各縣市人社局審核匯總后,報州人社局核定。用人單位招聘的“三項目”人員“專項計劃崗位”要有明確標注。
(二)崗位條件
1、學歷條件。本年度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學歷,原則上不低于專科。其中演藝、幼兒教育、特殊教育、邊遠鄉鎮醫護等崗位可放寬到中專學歷。學歷要求統一規范表述為“中專及以上”、“專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對第一學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要求的,可加注在前面。
2、專業條件。專業設置應結合崗位需要從寬確定。設置專業時,管理崗位可只設專業大類或不限專業。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條件的設置要求為:除專業技術性極強的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可設置一個具體專業外,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在同一學歷層次不得少于兩個以上專業,且所設置的專業必須包括每個學歷層次相對應的專業。專業設置必須準確規范,專業類別、專業名稱參照《湖北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在恩施州人社局網站“下載中心”下載)。
3、年齡條件。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持有執業醫師(含其他同級執<職>業資格)資格證的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邊遠鄉鎮衛生院招聘持有助理執業醫師以上執業資格證的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45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不受年齡限制。2014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4、工作經歷。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要求設置工作經歷的,必須設置為具有兩年或兩年以上,可表述為“從事XX專業工作XX年”,不得設置“在XX單位(系統、行業)工作XX年”等排他性條款。工作經歷時間計算至2014年7月31日止,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文本格式見附件3)。
5、其他條件。用人單位招聘崗位需要有會計證、教師證、執業醫師證等執(從)業資格準入要求的,所列證書及執業資格等級必須與招聘崗位有一致性或相關性。
三、切實規范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全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通過網站等媒體向社會發布。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告一經發布,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特殊情況必須更改的,應通過補充公告實施。
(二)組織報名。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全部實行網上報名。考生應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名,據實填寫《恩施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各縣市人社局負責本縣市招聘崗位報名對象的網上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將《恩施州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花名冊》上報州人社局;州人社局負責州直招聘崗位報名對象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必須嚴格確認崗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得通過報名。節目主持人、歌舞演員、講解員等專業性較強的特殊崗位招聘人員,可以先由用人單位組織目測后再報名,但必須在發布的公告中明確。
(三)嚴密組織考試。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成績按4:6比例折算后計入總成績。節目主持人、演藝崗位面試分數所占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必須在申報崗位計劃時報州人社局備案并公告。
1、筆試主要測試考生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綜合應用能力(參照《2013年湖北省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實施)。《基本素質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均實行閉卷考試,成績各按50%折算(保留三位小數)后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由州人社局通過網站對外公布。
2、面試主要測察考生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州人社局根據筆試成績,統一按1:3到1:5的比例(具體比例,由單位在申報崗位計劃時一并申報)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筆試《基本素質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缺科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縣市人社局負責本縣市招聘崗位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州人社局負責州直招聘崗位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公示。
各縣市、州直各主管部門應周密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報州人社局備案。方案內容包括面試原則、面試方式、面試時間與地點、面試的組織實施、面試考官的確定方式、面試工作紀律等。面試方案必須嚴格保密。
面試考官的確定,分別由州、縣市人社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考官庫中隨機抽取。
(四)體檢。由用人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體檢由用人單位(或縣市人社局)集中組織到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 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因體檢被淘汰的崗位缺額,用人單位可從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考核。考核對象由用人單位確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籍記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縣市人社部門應對考生的檔案進行審核。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從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考核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單位較小的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表》,報主管部門審核。擬聘對象應在單位公示并報人社部門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完善備案程序。招聘工作完成后,各縣市人社局和州直事業單位應將組織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的情況報告、備案請示、《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表》和《全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擬聘人員備案名冊》報州人社局備案。縣市人社局上報備案時,還應提供應聘人員畢業證和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八)加強聘用管理。對經州人社局備案的人員,應按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要求,聘用到相應崗位,并簽訂聘用合同,嚴格實行合同管理。
(九)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用人單位應將《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表》和考核材料及時移交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整理歸檔。
四、準確把握相關政策
(一)各用人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合理設置專業、學歷、年齡等基本資格條件,招聘崗位的條件設置,應科學、合理、準確、規范,充分體現崗位特點,有利于廣泛選拔優秀人才,不得設置與崗位無關的報考資格限制性條件和排他性條件,不得設置法律、政策規定以外的歧視性條件,不得因人設置條件。
(二)報名人數與招考崗位數之比達不到公告發布比例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對少數特殊專業崗位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經州人社局同意,可以開考,但應聘人員的總成績須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聘用上崗。
(三)根據《湖北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鄂政發[2011]84號),對服務期滿兩年(時間計算至2014年7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實行筆試成績加5分的政策(計算方法為:總成績=[<基本素質測試×50%+綜合應用能力測試×50%>+5]×40%+面試成績×60%)。但原已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三項目”人員,再次參加2014年恩施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建立候聘人員制度。將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庫,作為候聘人選,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資格。如其報考的崗位出現空缺,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補聘人員的,由用人單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補聘對象,報人社部門同意后,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對補聘對象組織體檢、考察,在人社部門和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公示,并報州人社局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按時完成招聘任務
5月中、下旬,完成縣市和州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招聘計劃申報并核準備案。
6月上旬,發布招聘公告。
6月中、下旬,組織考生報名。
7月上旬,組織筆試。
7月下旬,組織面試。
8月上、中旬,完成體檢和考核工作。
8月下旬,組織實施擬聘人員備案工作。
9月底,全面完成年度招聘工作任務。
六、認真落實領導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務必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領導責任,確保高質量、按時限完成年度考試招聘工作任務。各縣市組織、人社部門要認真履行綜合管理職能。學歷和專業以州、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準。州、縣市應分別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周密計劃,科學安排,規范操作。
(二)強化招聘工作監督。招聘工作必須公開透明,積極主動接受社會、輿論和群眾監督。招聘政策、招聘信息、招聘過程、招聘結果等,除涉密信息以外,均應向社會公開。招聘中的筆試、面試等重點環節,應主動協調紀檢監察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進行現場監督。
(三)加強輿情監測和處置。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密切關注網絡、媒體等輿論動態,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加強對公開招聘突發性事件的輿情研判,制定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發布權威消息,引導輿論,及時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妥善處理。對于重大輿情要及時處置并報同級黨委、政府和上級組織、人社部門。
(四)嚴明工作紀律。招聘工作必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政策,堅持依法辦事,按程序辦事,嚴禁違反規定,各行其是。建立嚴格的核準備案制度,凡應核準備案的事項,必須按要求落實到位。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落實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嚴禁在招聘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對于在招聘中違規違紀的人和事,一經發現,對所招聘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對相關責任人堅決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招聘過程中所需表冊和專業目錄,在恩施州人社局網站“下載中心”下載。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13日
附:
易賢網溫馨提示:
《恩施州事業單位2014年度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xls》《工作經歷證明(文本格式).doc》來源于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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