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接處警工作需要,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輔助接警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政治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公安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精神。
2、不符合人民警察招錄的幾種相關情形,不予招聘。
(二)文化條件:接警員應具有高中(含中專畢業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體條件:女性;年齡28—32周歲(1986年7月1日至1982年7月1日之間出生);五官端正;身高不少于158厘米,體重不低于43千克;雙側視力不低于5.0。
(四)相關條件:戶籍為東至縣籍;具有一定計算機操作知識水平、語言溝通能力,口齒清楚;在縣中心城區有固定居所。
(五)已有工作單位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16日8∶30時至17∶30時止。
(二)報名地點:縣公安局大樓605室。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請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張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經初審合格后,如實填寫《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表》。
三、考試
考試工作由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政工室共同組織實施。
考試采取筆試形式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一)基本法律法規和應用文寫作(100分);(二)計算機應用技能(100分)。
筆試時間:2014年6月18日14:30時至17:00時。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6月19日上午,張貼在報名處,如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同時可申請查分。
四、體檢、考核人員確定
將基本法律法規、應用文寫作成績與計算機應用技能成績之和為個人總成績,自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如遇分數相同,計算機應用技能成績高者名次列前。取前4名競聘者進行體檢。
2014年6月20日7:00前,在縣公安局門前廣場集中前往醫院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依據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得競聘,依次遞補。
自體檢合格始,由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經考試考核聘用后,試用期三個月,勝任工作崗位的實行勞務派遣,購買社會保險,受聘期間月工資800元,并逐年增長。
六、其它
縣公安局紀委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違紀違規的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東至縣公安局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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