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食品藥品監督體制改革,根據省有關政策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擬從鄉鎮衛生院定向選拔30名從事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充實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定向選拔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縣編辦負責該項工作的牽頭協調;縣人社局負責定向選拔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人員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縣衛計局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初審,并做好政策宣傳、問題解釋、思想政治與穩定工作;縣食藥局搞好協調配合。
二、定向選拔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人員人數
本次從鄉鎮衛生院定向選拔公共衛生人員30名。其中:城關鎮2名,蔣家堰鎮3名,中峰鎮3名,水坪鎮2名,龍壩鎮2名,縣河鎮2名,新洲鄉2名,兵營鎮2名,鄂坪鄉2名,匯灣鎮2名,泉溪鎮2名,豐溪鎮2名,天寶鄉2名,桃源鄉1名,向壩鄉1名。
三、定向選拔公共衛生人員條件及范圍
㈠政治思想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㈡作風正派,現實表現優良,無違法違紀記錄;
㈢勇于吃苦,服從組織安排。
㈣全縣各鄉鎮衛生院經人社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年齡50周歲(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內、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人員。
四、定向選拔公共衛生人員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過竹溪縣政務網、竹溪縣新聞網、竹溪縣電視臺、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dbzj.zhuxi.gov.cn/)、《今日竹溪》等新聞媒體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縣衛計局組織各鄉鎮衛生院符合條件人員報考。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由鄉鎮衛生院簽署意見的書面申請,并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衛計局嚴格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鄉鎮衛生院要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不影響衛生院醫療管理、不影響業務收入、不影響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不影響安定團結的前提下搞好定向選拔公共衛生人員考試考核推薦工作。
報考人員應報考現工作鄉鎮的公共衛生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16日——6月26日;報名地點在縣衛計局人事股。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編辦、縣人社局、縣衛計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選拔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進行集中審查。審查通過后,發放準考證。
4、《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準考證在縣衛計局人事股領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
本次定向選拔公共衛生人員工作采取筆試和民主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試考核總分100分,筆試和民主考核比例為6:4。
1、筆試
各鄉鎮定向選拔崗位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不低于定向選拔人數1:2的比例方可開考。筆試以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共衛生基本知識為主,不指定教材。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考核
(1)、各鄉鎮衛生院成立“鄉(鎮)定向選拔公共衛生人員民主考核小組”。民主考核推薦小組成員由鄉鎮衛生院領導班子成員、30%的衛生院職工代表組成,衛生院院長為民主考核小組組長。
(2)、確定民主考核人員
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參加民主考核推薦人選。自愿不參加考核的人員應提交個人書面申請。
(3)、民主考核辦法
鄉鎮民主考核鄉鎮公共衛生人員實行100分制。鄉鎮衛生院職工代表考核權重50分。鄉鎮衛生院領導班子成員考核權重50分。
3、成績公布
筆試和民主考核成績在竹溪縣政務網、竹溪縣新聞網、竹溪縣電視臺、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新聞媒體予以公布。
4、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確定定向選拔人員名單,并公示7個工作日。
五、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無異議后,由縣編辦、縣人社局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監督電話:2726202(縣紀委監察局)
聯系人:張萍電話:18071363618
劉萍電話:18671929955
付瓊電話:13872809288
竹溪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竹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竹溪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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