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免試條件及成績管理: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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