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批次安排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分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提前批、專科第一批和專科第二批共七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含軍隊(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屬師范本科院校、空軍和民航招飛院校、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免費醫學定向(本科)招生院校、專業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專業。
本科第一批為教育部直屬高校、“211工程”建設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屬重點高校、經批準參加本批錄取的高校和專業;本科第三批為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錄取的高校和專業;本科第二批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以及經批準參加本批錄取的高校和專業。
專科提前批錄取院校為直招士官試點院校、公安院校專科和高職專科航海類專業。
專科第一批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職(專科)、獨立設置的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錄取的國家示范和骨干高等職業院校和專業,專科第二批為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高職學院、民辦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普通高職(專科)。
各批次安排的院校、專業以《招生考試報》公布的為準。
各批次預科志愿同批填報。
對口招生的職教師資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二批欄內,高職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三批欄內。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在提前批結束后、本科一批開始前錄取。
省屬院校免費師范生(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上安排在相應批次前錄取,具體為:本科層次農村義務教育、特殊教育計劃在本科一批結束后、本科二批開始前錄取。
高考單科成績名列全省前萬分之一的考生,在除本科提前批和專科提前批之外的相應批次前單獨投檔。
高中中專志愿設置在普通高校高職(專科)志愿之后,符合條件的考生可選擇填報。具體辦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
報考除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錄港澳各院校進行網上填報。
二、志愿設置
本科提前批和專科提前批分別設置一個第一志愿和兩個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設置一個預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第一批均設置六個平行的第一志愿(按從前到后的自然順序為A、B、C、D、E、F),本科第一批設置兩個平行的預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專科第一批設置第一、第二預科志愿;本科第三批和專科第二批均設置一個第一志愿、四個平行的第二志愿和第一、第二預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專科第一批各設置三個平行的藏文加試、彝文加試志愿。每個學校志愿(除預科志愿)內設置六個專業志愿和專業調配志愿。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設置六個平行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內設置六個專業及專業調配志愿。
省屬院校免費師范生中的本科層次農村義務教育和特殊教育計劃均設置一個第一志愿、四個平行的第二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內設置六個專業志愿。
本科第一、二、三批和專科第一、二批均對高考單科成績名列全省前萬分之一的考生單獨設置一個學校志愿(以下簡稱單優志愿)、六個專業志愿和專業調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設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專科第一批為平行第一志愿中的A志愿)。報考定向就業招生學校且愿定向的考生,應填報該校定向專業志愿或選擇該校的“定向調配”欄。錄取時,若填報定向專業志愿生源不足,學校可調配錄取選擇了“定向調配”欄的考生到定向專業。國家專項計劃、省屬院校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和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號和專業“定向調配”志愿的限制。
報考外語(理)的考生,可以兼報理工類的院校或系(科)、專業;報考外語(文)的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的院校、專業;報考藝術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批以外的同科類的普通高校。
高中中專設兩個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內設置四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調配志愿。
愿意服從學校專業調配的考生,應勾選該院校志愿內的專業“調配”欄。未勾選的,錄取時按不愿調配對待。各錄取批次均不設置院校調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設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為五個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報考定向就業招生學校且愿定向的考生,應填報該校定向專業志愿或勾選該校的“定向調配”欄。錄取時,若填報定向專業志愿考生的生源不足,學校可調配錄取勾選了“定向調配”欄的考生到定向專業。
報考外語(理)的考生,可以兼報理工類的院校或系(科)、專業;報考外語(文)的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的院校、專業;報考藝術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批以外的同科類的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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