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鐵南站工作需要,合肥市包河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交通)協警、城市協管(以下簡稱協警協管)70人,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現場報名,實行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擇優招聘。
二、招聘范圍和名額
此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協警、協管統一招聘,考生報考時不分協警、協管,錄聘后必須服從崗位分配。此次招聘70人,分成A、B、C、D4個組別,每位考生只能填報1個組別。
招聘崗位 | 報考組別 | 招聘人數 | 崗位說明 | 招聘單位 |
協警協管 | A | 18 | 崗位特殊,三班制,凌晨和夜間工作時間較長。 | 包河區城市管理局;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合肥市交警支隊包河大隊 |
B | 18 | |||
C | 17 | |||
D | 17 | |||
合 計 | 70人 |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事業心、責任心強,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其他嚴重處分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工作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填表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日(周二)—2日(周三)9:00-17:00。
2、報名地點:包河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南端。
3、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和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免收報名費。
(2)報考須填寫《包河區2014年公開招聘協警協管報名表》,將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張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同時領取《體能測試通知書》,按通知要求參加體能測試。
(3)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及所填表格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4)考生要關注簡章發布網站動態,并確保通訊暢通。
(二)考試
考試采取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和仰臥起坐兩項,分值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體能測試評分標準附后。體能測試時間、地點以《體能測試通知書》為準。
2、筆試
按報考組別人數的1:3比例,根據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筆試人選。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筆試。若該組別參加體能測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的1:3,則參加該組別體能測試的人員全部進入筆試。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的具體時間、地址,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在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未能按時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
按報考組別招聘人數的1:2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有多人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若該組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的1:2,則參加該組筆試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在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未能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現場宣布面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4、確定初選(體檢)人員
按報考組別人數的1:1比例,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筆試、面試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在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三)體檢和政審
初選人員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到達包河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領取《體檢通知書》集中參加體檢。逾時未領及未按時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環節,政審結果及擬錄聘人員名單在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因體檢、政審或舉報查實,取消錄聘資格造成空缺的,按各組筆試、面試人員的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聘用手續、待遇
1、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用人單位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未按時報到,視為自動放棄。
2、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勞動合同管理。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合同,合同期限2年。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招聘人員不入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合同約定執行,年人均經費不低于3.56萬元(含五險)。
五、其他事項
(一)建立考生成績檔案。參加完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的所有考生均登記造冊,招聘結束后,如有人員空缺,可依據相關程序,按照考生建檔成績(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補充。
(二)咨詢電話:0551-63357255、63451833、63357296
(三)查詢網站:包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bhrsj.baohe.gov.cn/
合肥市包河區城市管理局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合肥市交警支隊包河大隊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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