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凡符合《201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二、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4)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崗位,也不得應聘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另外,綜合縣直35治安巡防崗位考生有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身體條件要求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綜合縣直35治安巡防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本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有關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如: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等。
四、簡章中“東營市常住戶口”及“東營生源”如何界定?
1、以東營市常住戶口或東營市生源地報考的考生范圍如何界定?
一是考生具有東營市常住戶口;二是考生父母雙方是東營市常住戶口;三是夫妻雙方有一方具有東營市常住戶口(結婚證發證日期須在2014年7月24日(含)之前);四是考生是東營市生源。以上四類考生均可報考。
資格審查時須根據戶口情況分別出具本人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父母雙方戶口本或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屬于東營市生源的考生須出具生源地縣級以上教育部門證明信原件或在東營市范圍內高中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對簡章規定的東營市常住戶口的落戶時間是否有限制?
須在2014年7月24日(含)之前落戶。
五、“普通全日制學歷畢業生”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學歷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科研院所)畢業的學生(須按規定時間取得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留學回國人員取得的經國家教育部門認證的學歷,視同普通全日制學歷。
六、如何理解“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如: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不能以大學本科學歷應聘,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不能以專科學歷應聘。
七、“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簡章》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應屆畢業的學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
八、“擇業期”如何界定?
按國家有關規定,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
2012、2013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均在范圍。
九、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層次?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其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均可應聘。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學位證書注明的畢業院校及專業須與學歷證書相符。網上報名填寫專業名稱要真實、準確、完整,必須與畢業證書完全一致。在面試資格審查環節將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歷性質及層次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比對。因所學專業與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十、應聘人員的學歷及相關資格證書獲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一)學歷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報考的必須在2014年7月2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二)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等資格證書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已通過2013年相關資格考試但沒有領取到證書的人員,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材料。
十一、哪些人員可以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東營市生源、東營市戶籍或在東營市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東營市入伍(含入伍時戶籍在東營)退役2年內(退役時間以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為準,時間截至2014年7月24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十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但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十三、出國人員應聘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學歷認證等材料須在2014年7月24前取得。
十四、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內可以更改應聘崗位。沒有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崗位。已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十五、填報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的本人主要信息應與資格審查時提供的證件一致,如畢業院校、專業等;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十六、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在規定時間,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及《201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須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背面用圓珠筆寫上姓名)。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戶口遷移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還須按規定要求取得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未就業的畢業生還須提交報到證或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書(就業協議書)、解除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的證明;已簽署就業協議或已就業且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出具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交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書。
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應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應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提供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已取得各類國家承認高等教育學歷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下載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版。
十七、如何申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版
方式一:通過學信檔案申請
第一步,訪問“學信檔案”(my.chsi.com.cn),然后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如還未注冊,請注冊帳號。
第二步,登錄后,點擊左側菜單中的“在線驗證報告 高等學歷”進入學歷在線驗證。
第三步,點擊“申請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中文版”申請。
第四步,選擇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畢后,申請完成。
方式二:通過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申請。
第一步,訪問學信網的“學歷查詢”欄目,在頁面中點擊零散查詢的“查詢”按鈕。
第二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表單中輸入證書編號、查詢碼等內容,點擊“查詢”按鈕。
第三步,進入學歷查詢結果頁面,即可點擊查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當年畢業生如果在零散查詢學歷時,勾選了“當年畢業生”,未輸入查詢碼,則此方式不可用)
十八、關于綜合縣直35治安巡防崗位體能素質測評
面試結束后,報考綜合縣直35治安巡防崗位的增加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體能素質測試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體檢資格。
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十九、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統一安排。對違紀違規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將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二十、2014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最低服務期限有何要求?
除規定情形外,教師類崗位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其他崗位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
二十一、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提出放棄的如何處理?
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將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二十二、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十三、考生筆試注意事項
1、應考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到桌面右上角。考試實行全場封閉,考試開始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采取兩科連續考試方式進行,中間收發試卷期間考生不得離場。
2、禁止攜帶任何書籍、資料、草稿紙、小抄和計算器、手機、快譯通、電子手表等電子類產品進入考場。應考物品以外材料一律存放到指定位置。
3、應考人員應按照要求用黑色碳素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考點、考場、座號,字跡要清楚、工整。填涂答題卡時要認真閱讀涂卡說明,用2B鉛筆正確填涂,涂寫要規范,勿折疊答題卡。若考生準考證號或考試科目填涂錯誤,該試卷按零分處理,請考生嚴格按涂卡要求填涂。
4、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并在試卷規定的位置上按要求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等,不得互相借用他人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有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5、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考場配發的草稿紙,考后統一收回。
6、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熟知《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令第4號)。考試期間要保持考場安靜,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抄襲他人答案或交換試卷。要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監督、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考試工作人員者,主考有權令其退場,停止考試。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參照)規定嚴肅處理。
二十四、咨詢電話開通時間
咨詢電話:0546-5680621,開通時間: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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