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財政所、市屬各單位、省、遵義市駐赤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以適應新形勢下會計核算和管理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的規定和《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導工作的通知>》(黔財會〔2014〕22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現將2014年我市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持有我市轄區各級財政部門頒發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二、培訓形式
2014年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按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十六條“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推廣網絡教育、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方式,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的要求,全部采用網絡培訓方式。
三、培訓內容
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等,范圍主要涵蓋近年財政部新發布的相關政策制度。按《貴州省財政廳2014年度貴州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指導表》(見附表)配置內容選擇學習。
四、學分要求
按照現行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規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數據化管理。我市會計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必修課程不得少于24學分,選修課程不得少于24學分。參加繼續教育完成規定學分經考試合格的會計人員,由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定期登記到貴州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會計人員可通過“貴州省財政會計網”在線查詢本人年度繼續教育完成情況。
五、培訓時間
2014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自2014年7月28日始至2014年12月31日結束。參加網上學習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可反復多次學習。當年因客觀原因未能參加本年度繼續教育學習的,可在第二年申請補學以前年度繼續教育內容,并參加相關考試。
六、培訓收費:
依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收費的通知》(黔價費〔2006〕175號)收費標準執行。
七、組織管理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按照屬地原則,赤水市財政局負責本轄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包括市直企業(含遵義、省屬、外地駐赤企業、金融企業、民營企業和市直各外商投資企業)、各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待業人員。聯系電話:0852-2861056、2865278。
八、其他要求
1、各鄉(鎮、辦事處)財政所應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宣傳,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與檢查。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繼續教育的,市財政局將采取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不得辦理會計證的變更及上一級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
2、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當通過教育、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鼓勵和督促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增強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意識,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通過接受繼續教育,不斷優化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努力提高崗位勝任能力。
赤水市財政局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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