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4〕48號)精神,為做好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市報名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二、考試地點
考場的詳細地點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執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條件:
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考流程
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凡在廣州市報名參加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請登陸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并經過“網上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和“報名信息確認、網上繳費”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間及考試收費標準
1.考生“網上信息填報、上傳照片”和“報名信息確認、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7月21日9:00-8月10日17:00。
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二)報名流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以便及時接收成績或資料提交提示信息)。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考信息。考生請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屬于廣州市市直或廣州市各區單位人員(單位名稱冠“廣州市”或在廣州市或廣州市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請選擇廣州市報名點。
2.上傳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報名上傳照片與考試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須一致,否則不予制作發放證書。
3.報名信息確認。考生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下載打印《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在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前,務必認真核對個人信息,一旦確認將不能修改。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4.網上繳費。報名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考試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審核,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五、考試
(一)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應于2014年10月27日9:00-10月31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用A4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考試當天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即“兩證”赴考,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成績計劃在2015年1月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七、考后資格審核及程序
本次考試全省均實行考后資格審核。考生在網上報名前自行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報報考信息。成績全科合格后,按照網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現場提交報考資料(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周起,參照上一年的合格標準提前受理報名資料并審核,請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留意廣州考試信息網(www.gzexam.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預審的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對逾期不提交資料的考生,將視該考生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證書。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八、證書領取
廣州市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具體請查看廣州考試信息網公布的領證通知。
九、有關事項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且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并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如未填涂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三)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四)凡是在違紀違規處理期內的考生(含外省籍考生)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資格,已繳交的考務費在報名時直接上繳國庫,不予以退費。
十、考試用書
2014版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變動。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內容做了部分修訂,輔導用書內容做了較大修訂,并在原有品種基礎上新增建筑(中級)、房地產(中級)、商業(中級)3個科目的同步訓練與全真模擬測試輔導用書。
考生有關考試用書征訂事宜,請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查詢購買(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606-6496,010-64962347)。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7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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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簡歷表及承諾書.doc》來源于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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