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造價工程師 | 工程造價 | 本科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 ||
大專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 ||||
工程或工程經濟類 | 本科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 |||
大專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 ||||
上述專業 |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 ||||
一、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考試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
注冊城市規劃師 | 本專業 | 中專(1980年底前畢業)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 | ||
大專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 ||||
本科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 ||||
通過評估的本科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 ||||
相近專業 | 大專(1982年底前畢業)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 | |||
本科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 ||||
一、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取得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考試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
房地產估價師 | 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 | 中專 | 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 ||
大學專科 | 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 ||||
學士學位 | 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 ||||
碩士學位或雙學士、研究生班 | 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者。 | |||||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
房地產經紀人 | 不限 | 大學專科 | 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 ||
大學本科 | 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 ||||
碩士學位 | 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 ||||
一、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只參加《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級別為免一科)考試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
招標師 | 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 | 博士學位 | 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 | ||
碩士學位 | 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2年 | ||||
大學本科 | 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3年 | ||||
大學專科 | 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4年 | ||||
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 |||||
2014年是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最后一年,如果未能在2013、2014年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取得證書,其2014年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績不再滾動到下一考試年度。 | |||||
出版 | 中級 | 不限 | 大專 | 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 |
本科 | 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 |||||
初級 | 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
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 |||||
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參加考試報名。 | |||||
一、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免試相應級別《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二、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
經濟 | 中級 | 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 中專 | 從事經濟工作滿10年 | |
不限 | 大學???/TD> | 從事經濟工作滿6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經濟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從事經濟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初級 | 不限 | 高中以上 | 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 ||
一、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二、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參加考試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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