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擬錄用職位的專業要求為某專業類的,應試者所學專業應為下列相應專業類中所涵蓋的專業(包括相關相近專業)。擬錄用職位的專業要求為下列某專業類中某一具體專業的,應試者所學專業應為所要求的專業(包括相關相近專業)。擬錄用職位的專業要求為下列專業類別中未包涵的某具體專業的,應試者所學專業應為所要求的該具體專業(包括相關相近專業)。
一、文秘類:漢語言文學、文秘、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新聞學、哲學、邏輯學、倫理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學、政治學、歷史學等;
二、法律類: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商法等;
三、財會金融類:財務管理、會計學、金融、證券、審計學、投資學、財政學、稅務、稅收、統計學、銀行學、保險等;
四、經濟類:經濟學、經濟管理、國民經濟管理、宏觀經濟管理、國際經濟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工業經濟、農業經濟、貿易經濟、勞動經濟、金融學、企業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等;
五、計算機類:計算機、計算機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信息、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軟件工程、網絡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信息資源管理、信息技術、信息安全等;
六、行政管理類: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勞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
應試者所學專業不屬于擬錄用職位要求的專業,但具備相關工作經歷并獲得該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職(執)業資格的人員,視為符合該職位的專業要求。
更多信息請查看河南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