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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社局(職改辦)、國資委(辦)、發改委(局)、商務局,省直各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省職改辦《關于開展201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14〕77號)精神,經省職改辦同意,現將2014年度湖北省經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的范圍和對象
(一)申報經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范圍是2014年在崗并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和事業單位(組織)的人員不得申報評審。
(二)納入崗位管理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的,實行申報資格審核制度,須提交由省職改辦統一下發的《湖北省2014年度申報高級專業職務評審單》。對沒有納入崗位設置管理范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按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申報評審的資格和條件
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資格和條件,統一按照省職改辦的相關要求執行。
三、申報評審的辦法、材料及裝訂要求
(一)申報辦法
1、國有企事業單位有正式人事關系的人員,通過本單位人事機構推薦申報。
2、非公有制單位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或社會流動人員,必須由用人單位推薦,經由有人事檔案管理資質的人才交流機構申報。
3、按照鄂職改辦[2012]12號文件精神,如有破格、轉評、外語計算機免試、委托評審等情況的,按以下規定辦理:
屬破格申報的,由省職改辦審批;屬轉評申報和因年齡、學歷、地域條件免試職稱外語、計算機的,由各市州職改辦或省直主管部門、省屬企事業單位(省屬高校)審批。
(二)申報材料
按照省職改辦的有關要求,各地、各單位應統一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可在省人社廳“職稱評定”專欄下載中心下載)進行申報資料的錄入、打印和上報有關表格,同時申報《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2份,含電子文本和紙質文檔,并按以下順序和數量規范裝訂、裝袋:
1、評審材料目錄1份;
2、省職改辦統一下發的“評審單”原件1份(限納入崗位設置管理的事業單位);
3、《個人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原件1份;
4、用人單位公示證明原件1份;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市州職改辦或省直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6、資格證、聘書復印件1份(市州職改辦或省直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7、外語、計算機、水平能力測試考試合格證(成績通知書)復印件1份(市州職改辦或省直主管部門審核蓋章),或免試審批表原件1份;
8、破格申報人員須提供《破格審批表》原件1份;
9、轉評人員須提供《轉評審批表》原件1份;
10、其他從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非公有制單位的人員、從國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等,須提交相關文件或證明的復印件并簽字公章(原件送審);
11、《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一覽表》(由申報系統生成)一式10份(須用A3復印紙復印),申報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核實蓋章;
1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首頁須貼申報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不可復印,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同時,遞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供辦證用;
13、2012、2013年《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原件送審),需經單位人事部門簽字蓋章。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說明;
14、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1份(原件送審);
15、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有關業績材料復印件1份(原件送審);
16、發表論文復印件1份(原件送審);
17、其他補充材料復印件1份(原件送審);
18、業務工作總結1份。
(三)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上述11、12《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一覽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不裝訂,直接放檔案袋內,其余材料按以下順序訂成兩冊裝袋。凡零亂無序的評審材料提交時不予受理。
1、第一冊:材料1、2、3、4、5、6、7、8、9、10、13
2、第二冊:材料14、15、16、17、18
申報人員電子信息直接考盤報送。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的評審材料必須使用省職改辦統一規定的表格,完善申報程序和手續。
(二)申報的評審材料要做到統一規范。《申報人員綜合一覽表》要求使用A3復印紙,申報材料復印件要求使用A4復印紙。
(三)每份申報材料都必須認真整理,要求達到檔案化、規范化,凡上報材料零亂無序的,不予受理。
(四)申報的評審材料應保證真實性和準確性。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評審材料將予以退回,對弄虛作假的將上報省職改辦予以處理。
(五)申報人參評業績材料的計算截至時間為高評辦截至接收材料的時間。
(六)申報人員檔案袋正面須注明姓名、單位和聯系方式。評審結束后,只退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其它材料不予退還,請申報人員自留原件。
五、受理時間和費用
評審材料的受理時間從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截止(雙休日及節假日休息),逾期概不受理。評審收費標準為300元/人,在報送評審材料時收取。
六、受理單位及聯系電話
(一)受理單位:省經濟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二)聯系方式:
1、省國資委,張敏慧
電話:027-87235624
2、省發改委,江穩
電話:027-87232053
3、省商務廳,王大群
電話:027-858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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