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有關單位:
2014年建德市第四批初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工作已經開始,請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相關政策規定
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專〔2006〕351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和成人教育畢業生,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經考核合格,可申請初定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但國家和省規定不進行初定專業技術資格的系列或專業除外。
(一)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員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三)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四)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學歷或研究生班畢業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申報材料
(一)《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一式2份。
(二)相關附件材料: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注: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含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班)人員須提供(如何備案詳見學信網)。
3.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的《中國學位認證報告》。注:只取得國內碩士學位人員須提供(如何認證詳見學位網)。
4.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注:獲得國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如何認證詳見浙江海外人才網)。
5.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注:獲得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如何認證詳見浙江海外人才網)。
6.工作以來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在杭州市繳納的部分須提供《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變動記錄》(通過社保大廳自助打印的記錄單需本人在記錄單上簽字)。
7.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存檔證明。
8.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9.從業資格證書。注:有從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如教師、會計、統計、法律、新聞、出版等。
10.駐留學國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注: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
11.身份證。
三、申報程序
1.本人如實填寫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相關信息;個人或單位通過杭州市專業技術資格網上申報評定系統(網址:http://hzzcpd.train.gov.cn)進行網上申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審核網上基本信息和相關附件材料。
2.單位人事部門完成審核后,進行網上信息上報操作;上報后在線打印《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并加蓋單位公章,與相關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環城北路68號)。
3.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核對網上信息,上傳的相關附件材料是否與原件一致;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并退還相關附件材料原件(材料不完整或網上上傳的相關附件材料與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4、待市人力社保局核準信息,初定發文,打印證書。短信通知申報人員領取證書,并退還初定材料。
5.用人單位及時將《初定表》送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四、其它說明事項
1.初定條件中要求的學歷以《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注明的學歷層次為準。
2.除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獲得者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年限可以前后累計外,其他人員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均從取得相應的學歷以后開始計算。
3.衛生技術實行全國考試,不開展初定。
4.公安刑偵、技偵專業,初級資格須通過公安部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后,再按學歷和工作年限條件進行初定,初定時對所學專業不作要求。
5.學用不對口的不能初定專業技術資格。可通過考試、認定等方式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6.由于2014年3月19日,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深化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改革的意見》(浙教高科〔2014〕28號),規定全省地方屬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院校、成人高等學校等實行自定標準、自主評聘、自主發證,對象包括教師和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實驗技術、圖書資料等崗位工作的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統稱“教師)。因此,2014年4月起,屬于改革范圍內的教師,不再由行政部門統一初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建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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