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省、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相關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辦法:
一、推薦對象
符合省、市職改部門,有關各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細則中任職資格和任職基本條件規定,且書面向學校提交申請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推薦:
1、近5年年終考核中有一次及一次以上不合格等次的;
2、近5年內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年內受到行政警告、黨內警告處分的;
3、近5年內有從事有償補課家教、有安全責任事故、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推銷教輔材料等違反師德師風規范行為之一的;
4、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服從組織分配的。
二、推薦量化內容及標準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4〕11 號)文件精神,為增強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的可操作性,實現評審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以下標準。
量化積分標準滿分為150分。
(一)業績條件(30分)
1、任現職以來,獲得的綜合獎:
縣級、縣級以上政府表彰的優秀(模范)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市級、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和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模范)教師、優秀(模范)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文明教師等。
(1)國家級9分;(2)省級7分;(3)市級5分;(4)區級3分;(5)局級2分;(6)校級1分。
2、優質課方面的獎勵:
在任職期內,每人每年只能提交兩節優質課獎,超過兩節者不予記分。如在同一活動中獲得不同獎項或多個獎勵的不累計,只取最高一項記分。記分方法為:
(1)國家級一等獎9分,二等獎7分,三等獎5分;
(2)省級一等獎7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3分;
(3)市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4)區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5)校級一等獎2分,二等獎1分。
3、課題獎
在任職期內,每人每年只能提交一項課題獎,區、市級課題名列前三名有效,省級及以上課題名列前六名有效,除此之外不予記分。記分方法為:獲獎者名列第一的按以下分值記滿分,其余按相應等級分值的一半記分。
(1)國家級一等獎9分,二等獎7分,三等獎5分;
(2)省級一等獎7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3分;
(3)市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4)區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4、素質教育方面的榮譽
實施校本課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主持輔導學生社團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按以下方法記分。同一活動獲不同獎項或多個獎勵的不累計,只取最高一項記分。
(1)國家級一等獎9分,二等獎7分,三等獎5分;
(2)省級一等獎7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3分;
(3)市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4)區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5、其它獎勵
凡任職期內承擔的非教學工作獲得的獎勵。記分方法為:國家級6分;省級5分;市級4分;區級3分;局級2分;校級1分。同一活動獲不同獎項或多個獎勵的不累計,只取最高一項記分。
業績條件累計后的積分百分比折合為該教師此項的成績,此項成績占總成績的30分。
(二)崗位考核(30分)
依據各校崗位考核量化細則將參評人員近三年的考核結果進行累計加分,然后根據得分評出一二三等,一等30分,二等25分,三等20分。
(三)教育教學績效(40分)
各單位根據教學成績、教育教學活動進行量化考核積分,累計后的積分百分比折合為該教師此項成績,此項成績占總成績的40分。
(四)其它(50分)
本項含工作年限、任職年限、支教、民主測評、班主任工作等。除此之外各單位根據城鄉狀況、單位性質及現實情況確定具體項目,制定具體標準,提交職代會通過后報局人事科備案。
三、推薦程序
1、區教文體局成立職評領導小組,負責全區職評工作。
2、各單位要成立職評推薦小組,成員應由校級領導、工會主席、中層干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一般7-11人(職工代表不得少于3人)。職評推薦組成員對本人或直系親屬實行回避制度。
3、各單位根據《關于印發〈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4]11號)文件精神,職評推薦小組制定職評方案,報局職評領導小組。
4、局職評領導小組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4〕11 號)文件精神和各單位提交的職評方案制定《紅旗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辦法》。
5、各單位將具備申報條件的參評人員所交材料證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6、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單位根據《紅旗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辦法》進行綜合評分排隊,并將排名情況交局人事科備案。
7、職評指標下達后,各單位根據名額從推薦名單中,按照排名先后順序確定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8、參評人員填寫職評相關表格。
9、各單位參評人員上交職評材料。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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