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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系、部、所),有關處(室)、直屬單位:
根據《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管理暫行辦法》(辦研發〔2014〕428號)精神,為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監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工作。
各學院(所)成立由主管院(所)長及研究生秘書等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學科專家組(不少于5人,學科負責人擬擔任組長)、博士研究生導師組成的復核審查組(不少于7人),分別負責資格審查、初選審核、復核審查工作。
各學院(所)參照《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管理暫行辦法》(辦研發〔2014〕428號),按照確保招生質量、尊重導師招生自主權和排除非學術因素干擾的基本原則,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制定學院(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實施細則》,經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實施,并在學院(所)網站上公布。
二、申請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學術不端行為。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的人員還須符合招生年度《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的規定及具體要求。
(三)外語水平達到一定要求。
(四)心理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校研發〔2005〕336號)中的具體要求。
三、時間安排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5日;
(二)申請人提交電子版材料:2015年1月15日前;
(三)學院(所)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2015年1-4月;
(四)學校審核擬錄取名單:2015年5月。
四、具體工作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
申請人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5日期間登錄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登錄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統一支付平臺”,繳納報名費90元。
(二)提交材料
1.申請人網報期間須提交以下電子版材料(必須為原件的掃描件):
(1)學歷、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申請人,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有效身份證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還須提交在讀證明);
(3)攻讀碩士學位期間所修課程及成績單(加蓋培養單位公章或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4)碩士學位(畢業)論文題目、摘要和目錄;
(5)至少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獲獎證書、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7)最近五年內英語考試的成績證明(至少一項,成績計算截止日期至2014年12月31日),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國家英語專業考試、WSK(PETS5)。本科至碩士連續在讀應屆生的CET-4、CET-6成績證明不受時間限制。掌握非英語語種的申請人,需提供相應等級的能夠證明自己外語能力的材料。
無以上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超過有效期者,必須參加由學院(所)組織的外語水平測試(筆試、面試)。測試合格者參加學院(所)組織的審核,通過審核并確定為擬錄取的申請人,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8)我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9)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科研計劃書。
2.提交紙質材料
通過初審審查參加復核審查的申請人,在復核審查階段將《報名登記表》(報名系統中打?。┘耙陨?項紙質材料原件提交學院(所)審核,復印件交學院(所)備查。
(三)審核
1.資格審查
各學院(所)工作小組對申請材料逐項審查,資格審核合格者進入初選審查環節。對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偽有異議者,通知申請人補交相關證明材料;不能按時提交補充材料或無法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者,按照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2.初選審查
學科專家組對申請人的基本素質和科研潛質進行初選審查。綜合初選審查結果和招生導師意向,提出進入復核審查階段的申請人名單,并在學院(所)網站公布。進入復核審查階段的申請人,可提出調換導師意愿的申請。
3.復核審查
復核審查具體時間、地點應在學院(所)網站公布(公布時間至少提前7個工作日)。復核審查應注重申請人的綜合能力,復核審查內容包括外語、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復核審查組對申請人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水平(含文獻閱讀、摘要寫作、口語和聽力等)、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復核審查。復核審查可采取筆試、面試及實驗操作等形式。
復核審查成績由四部分組成:外語成績、業務課(一)成績、業務課(二)成績和面試成績。復核審查總成績排名是確定擬錄取名單的依據。學院(所)必須明確復核審查總成績的排序方式(即按學院(所)排序、按學科點排序、按導師名下排序等),復核審查單項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復核審查工作應對外公開進行。
4.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
學院(所)在確認導師招生資格及名額的基礎上,對復核審查記錄及成績進行審查,確定學院(所)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及其主要申請材料,在學院(所)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于2015年5月10日前,將“2015年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附件1)及其申請材料報送研究生院。
(四)錄取
研究生院對學院(所)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和材料進行復審,復審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結果研究生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上報主管部門備案。
五、工作監督
學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監督工作組,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監察處。監督工作組依法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負責受理師生員工對申請-審核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舉報、控告及監察對象的申訴。監督電話和郵箱分別為029-87082862; jjw@nwsuaf.edu.cn。
各學院(所)必須成立監督工作小組, 學院(所)負責紀檢工作的書記擔任監督工作小組組長,負責制定具體的監督管理規范,自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六、其他
(一)各學院(所)在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實施細則》時,要研究確定申請人外國語水平基本標準,細化綜合能力審核指標體系,復核審查方式,以及具體科目名稱、評分標準、權重系數。各項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填寫“招生學院(所)對外語水平、學術背景的基本要求”(附件2),于2014年12月11日前報研究生院。
(二)各學院(所)招收在職博士研究生的比例不超過本單位招生規模數的5%。在職申請人,必須出具其工作單位同意申請和脫產學習一年的書面證明。
(三)對各類專項計劃,學校根據教育部當年核撥指標及學院(所)生源情況,將指標分配至相關招生學院(所)使用。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招生學院(所)對外語水平、學術背景的基本要求.doc》和《2015年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登記表.xls》來源于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最近更新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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