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程序,創新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機制,改善師資隊伍結構,貫徹落實人才強校戰略,加快推進應用型本科院校建設,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二章 引進條件
第二條 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團結協作,勇于創新。
(三)身體健康。
第三條 業務條件
(一)所學專業與學校需求對口。
(二)具備本學科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
(三)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
第四條 職稱、學歷學位及年齡條件
(一)具有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原則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二)具有博士學歷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三)具有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且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
第三章 引進程序
第五條 各教學單位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教學、科研的實際需要提出擬引進專業崗位,人事處匯總并會同教務處、科研處進行審核,制定高層次人才引進年度計劃,報院黨委研究并經院長批準后,在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第六條 人事處會同各教學單位、教務處、科研處對應聘人員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填寫《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報院長審批后通知其前來學校面試、試講。
第七條 學校成立考核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試講及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員,報學校批準后公示。
第八條 公示無異議者,由人事處辦理錄用、簽約等手續。
第四章 引進待遇
第九條 引進具有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待遇:
(一)一次性資助購房補貼40萬元,在我校工作滿10年,住房補貼形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若工作不滿10年調離,則按剩余服務期每年4萬元向學院返還購房補貼;或安排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工作10年后產權歸個人所有。
(二)資助科研啟動費文科3萬元、理工科5萬元。
(三)一次性發給安家費5萬元。
(四)按學校相關規定,同等享受校內教授的業績津貼。
(五)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學問題。
第十條 引進具有博士學歷學位人員的待遇:
緊缺專業博士:
(一)一次性資助購房補貼25萬元。在我院工作滿10年后,住房補貼形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若工作不滿10年調離,須按剩余服務期每年2.5萬元向學院返還購房補貼。
(二)資助科研啟動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三)一次性發給安家費3萬元。
(四)按學校相關規定,同等享受校內博士的業績津貼。
(五)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學問題。
緊缺專業目錄在每年引進人才時同時發布。
一般專業博士:
(一)一次性資助購房補貼15萬元。在我院工作滿10年后,住房補貼形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若工作不滿10年調離,須按剩余服務期每年1.5萬元向學院返還購房補貼。
(二)資助科研啟動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三)按學校相關規定,同等享受校內博士的業績津貼。
(四)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學問題。
第十一條 省級、國家級高層次人才,以及教學、科研成果特別突出的優秀人才,待遇可提高,具體面議。
第十二條 副教授待遇面議。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學校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實行聘約管理,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凡不能履行聘用合同者,按法律規定及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實施方案僅適用于從校外引進的緊缺專業的高層次人才。學校在每年度人才招聘之前公布緊缺專業目錄。非緊缺專業的高層次人才待遇面議。
第十五條 本實施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和問題,由學校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七條 本實施方案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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